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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實錄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實錄

  • 統一編號GPN:1011100932
  • 出版日期:2022/07
  • 作/編/譯者: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語言:中文
  • 頁數:510
  • 裝訂:精裝
  • ISBN/ISSN:9786267162125
  • 出版單位:中央選舉委員會
  • 開數:16開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425
書籍介紹

110年公民投票為我國史上第一次單獨舉辦的公投,投票日依規定應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舉行,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投票。本次公民投票共有4案進行投票,本會將辦理過程資料,予以歸納整理,編輯實錄,除為我國公民投票歷程留下歷史紀錄,藉以作為改進依據外,同時供各機關、學校、團體典藏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研究分析之參考。

目次

第一編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受理籌劃與公投公告之發布
第一章 公投案受理情形
第二章 公投法規及公投事務補充規定之修正
第一節 修正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第二節 頒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主文與理由書文字用詞字數計算語法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
第三節 訂定編造投票權人名冊注意事項之修正及補充規定
第一項 修正編造投票權人名冊注意事項
第二項 訂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後投票權人戶籍遷徙投票通知單寄送作業注意事項
第三章 公民投票投票日期之訂定及改定投票日期
第四章 公投案工作進行程序之訂定
第五章 各種公投公告之發布
第一節 公民投票案成立之公告
第二節 公民投票投票日期等事項之公告
第三節 公民投票結果之公告
第二編 公民投票實施
第一章 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提案與連署
第一節 公投案之提案
第一項 受理提案過程
第二項 聽證會
第三項 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第二節 政府機關針對公投案提出之意見書
第三節 公投案之連署
第一項 受理連署過程
第二項 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
第四節 連署結果審查及公投案成立之公告
第二章 第18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提案與連署
第一節 公投案之提案
第一項 受理提案過程
第二項 聽證會
第三項 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第二節 政府機關針對公投案提出之意見書
第三節 公投案之連署
第一項 受理連署過程
第二項 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
第四節 連署結果審查及公投案成立之公告
第三章 第19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提案與連署
第一節 公投案之提案
第一項 受理提案過程
第二項 聽證會
第三項 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第二節 政府機關針對公投案提出之意見書
第三節 公投案之連署
第一項 受理連署過程
第二項 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
第四節 連署結果審查及公投案成立之公告
第四章 第20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提案與連署
第一節 公投案之提案
第一項 受理提案過程
第二項 聽證會
第三項 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第二節 政府機關針對公投案提出之意見書
第三節 公投案之連署
第一項 受理連署過程
第二項 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
第四節 連署結果審查及公投案成立之公告
第五章 公民投票活動
第一節 申請設立辦事處及募集經費
第一項 公投辦事處
第二項 公投經費募集
第二節 公民投票公報
第一項 公民投票公報之再設計
第二項 公民投票公報之印發
第三節 意見發表會之辦理
第四節 公民投票宣導
第六章 投票開票及投票結果
第一節 公投票式樣與印製分發
第二節 投票開票
第一項 投票所設置及投開票流程
第二項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
第三項 選務防疫措施
第四項 協助身心障礙投票權人投票措施
第五項 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運作情形
第三節 電腦計票作業
第一項 電腦計票作業概況
第二項 電腦計票資安防護及緊急應變
第一目 資安防護
第二目 備援及緊急應變
第三項 中央選情中心
第一目 計畫之擬訂
第二目 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第三目 工作人員演練
第四目 場地設置
第四項 計票資訊提供
第四節 公民投票結果
第五節 公民投票結果之處理
第三編 公民投票選務監察
第一章 監察工作之籌劃與協調
第一節 監察人員之遴聘
第二節 淨化選務風氣
第三節 檢警聯繫會報之召開
第四節 監察業務研習
第二章 監察工作之執行
第一節 各級監察單位執行監察工作
第二節 違規案件之舉發與處理
第四編 公民投票選務行政
第一章 公投選務工作人員之編組
第一節 中央選舉委員會
第二節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第二章 公民投票經費
第一節 預算之編製與核定
第二節 會計事務之處理與審核
第三節 各選舉委員會預算與執行
第五編 訴願及訴訟
第六編 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
第一章 選務工作執行情形檢討
第一節 重要選務工作
第二節 選務工作檢討
第三節 公投選務工作之管制與考核
第二章 公投選務滿意度民意調查
附錄
附錄一 第17案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
附錄二 第18案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
附錄三 第19案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
附錄四 第20案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
附錄五 第18案公投案聽證會紀錄
附錄六 第19案公投案聽證會紀錄
附錄七 第20案公投案聽證會紀錄
附錄八 公投活動剪影

編/著/譯者簡介

中央選舉委員會為我國負責辦理選務工作的獨立機關,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為民主國家落實主權在民、責任政治的主要手段與方法,相互關係非常密切,為實現民主政治的重要根基,爰該會負責綜理我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相關工作,所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業務之成敗,對我國民主憲政之發展影響甚鉅。

序言/導讀

「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民主政治的立論基礎,也是當代民主國家治理機關組成的主要依據。為實現「主權在民」這項民主普世價值,各國的主要做法乃是賦予公民透過投票方式,選「人」擔任政府公職人員,代表人民行使治權,這種選任代議士間接行使民主的方式,即所謂的「選舉」。然代議民主的實施經常發生治理與民意脫節的現象,爰為輔助代議民主的不足,部分國家乃賦予公民透過投票方式,針對公共政策或法案等「事」,直接表達接受或拒絕,這種直接由人民票決公共事務的方式,即所謂的「公民投票」。因此,為確保國家治理由人民作主,落實真正的民主政治,「選舉」與「公民投票」實為現代民主國家必備之機制。 「公民投票」為我國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惟行憲之初國家因時勢動盪、政局不穩,宣布動員勘亂、國家戒嚴,致使該項權利長期遭到凍結。幸而在許多民主先進的不懈努力下,我國終於在92年12月31日由總統公布施行公民投票法。其後為求法制完善,促使人民更易行使公民投票權,乃大幅修法,於107年1月3日公布修正公民投票法,除了明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外,並將投票權人年齡降為18歲,同時也大幅降低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不但擴大公共事務的參與年齡層,也使得人民對於公共事務訴諸直接表達的方式更加容易。 自93年至107年11月24日,我國共舉辦過4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其中,兩次分別於93年及97年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一次於97年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另一次則於107年與全國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一天舉行投票。108年6月21日再次公布修正公民投票法,依新修正之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爰110年公民投票乃成為史上第一次單獨舉辦的公投。 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投票,中央選舉委員除秉持超然獨立,恪守中立之精神,辦理相關選務工作外,也採取高規格選務防疫措施,讓民眾安心前往投票所投票,並於110年12月18日晚上8點20分順利完成開票統計,圓滿完成此次的公民投票,落實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參政權利。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後,均將辦理過程資料,予以歸納整理,鋪陳縷敘,編輯選舉與公民投票實錄,除為選舉與公民投票歷程留下歷史紀錄,藉以作為改進依據外,同時供各機關、學校、團體典藏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研究分析之參考。《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實錄》編纂工作業已完竣,付梓之際,謹綴數語以誌。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公民投票
  • 附件:CD-ROM
  • 頁/張/片數:51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中央選舉委員會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綜合規劃處 姓名:陳士芳 電話:02-23565607 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