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包含對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促進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與國際人權規範相符。行政院於2021年11月19日依《CRC施行法》提出《CRC》第二次國家報告,NHRC為廣泛蒐集兒少及民間團體意見,作為撰擬獨立評估意見的重要基礎,推派3位在兒少領域具備實務經驗的委員督辦;於2021年9月至11月間,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兒少座談計4場次,共有92位兒少參與;5場次焦點座談,共有72位代表出席。
此外,NHRC針對第二次國家報告內容之不足及待釐清事項,除函請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NCC、原民會、大陸委員會等14個政府機關,提出書面說明及統計資料外,並經彙整兒少與民間團體代表於分區座談及焦點座談中提供的意見,再對照政府實際執行狀況後,於2022年1月分別邀集前開機關進行座談計4場次,針對重要議題,逐一進行討論及交換意見。
實踐兒少表意權是國家人權改革的動力。NHRC將持續聽取兒少意見,並與政府、民間團體、企業攜手合作,逐步落實《CRC》及相關國際公約,確保每一位兒童基本權利。
目次
序 言 2
簡稱對照表 10
I. 前言 12
II. 專題 15
【A. COVID-19疫情下的兒少權利】 16
議題 1 受教權 17
議題 2 健康權與隱私權 20
議題 3 知情表意權 21
【B. 兒少數位權益】 23
議題 4 數位環境立法、政策、資料收集及公開 23
議題 5 數位環境下暴力侵害兒少行為與救濟 24
【C. 兒少替代性照顧】 29
議題 6 家外安置兒少權益侵害 29
III. 公約的落實狀況 35
【D. 一般執行措施】 36
議題 7 締約國的責任 36
【E. 一般性原則】 44
議題 8 不歧視原則 44
議題 9 兒少最佳利益 47
議題10 生命、生存及發展權 48
議題11 兒少知情表意權 51
【F. 公民權與自由】 56
議題12 隱私權 56
議題13 姓名和國籍 57
議題14 集會結社自由 59
【G. 暴力侵害兒少】 60
議題15 兒少虐待與疏忽 60
議題16 不受體罰、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權利 67
議題17 兒少性侵害與性騷擾 72
【H. 身心障礙、基本健康與福利】 77
議題18 身心障礙兒少教育 77
議題19 健康權 85
【I. 教育、文化及休閒活動】 89
議題20 教育 89
議題21 休息、休閒與文化權利 93
【J. 特別保護措施】 98
議題22 緊急狀況之兒少 98
議題23 受經濟剝削之兒少 99
議題24 少年司法體系 104
IV. 兒童權利公約 113
編/著/譯者簡介
1993年聯合國通過「關於促進及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地位的原則」,簡稱《巴黎原則》,奠定國家人權機構成立的準則,以鼓勵、倡導及協助各國設置國家人權機構。依據《巴黎原則》,國家人權機構最重要的任務為保障及促進人權;而人權機構必須符合獨立、多元、專責等三項基本原則,且應具備下列六項組成要件:以國際人權標準行使廣泛職權、具有自主性、由法律或憲法確保其獨立性、核心成員多元化、足夠的運作資源、充分的調查權。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權利公約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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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邱元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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