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清代客家族群與臺北地區土地開墾的過程關係密切,無論在平原或丘陵地區,皆能見到客家族群的身影,特別是淡水河南岸的新莊平原一帶(約今新北市新莊、五股、泰山),更有不少客家族群的活動足跡。本書對於客家族群移墾臺北地區的過程,圍繞在新莊平原一帶的討論,除釐清客家族群在此區域的發展過程,也探討此區域與桃園地區客家族群的互動關係,說明平原與淺山丘陵的歷史連結。換言之,從新莊平原一帶展開客家移墾史的研究,一方面可以釐清北臺灣客家移墾史的時序脈絡;另一方面,可以針對客家族群的身分與移墾過程進行比較,觀察潮州籍移民(粵省)與汀州籍移民(閩省),在移墾過程的差異性。
目次
目 錄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序/ 楊長鎮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序/ 張鴻銘
作者序/ 陳志豪
第一章 前言 21
一、問題緣起 21
二、研究方法 22
三、研究回顧與史料說明 23
四、內容大綱 6
第二章 從番佃到業主:粵籍劉和林的移墾事業 28
第一節 番地開墾與報陞 29
第三節 通事與番地開發的紛爭 35
第四節 契約中的「業主」 39
第五節 小結 42
第三章 汀州籍胡焯猷的移墾事業 43
第一節 淸初淡水河南岸的開墾概況 45
一、興直地區 45
二、海山地區 50
第二節 胡焯猷在臺北地區的經營佈局 55
第三節 明志書院的多元樣貌 60
第四節 小結 68
第四章 新莊平原的粵民移墾與族群關係 69
第一節 粵民與淡水河南岸的水田化 69
一、劉和林家族的修圳計畫 71
二、跨區域的圳路與水資源紛爭 71
第二節 水田化的經濟效益 73
一、劉和林家族的產權變遷 74
二、劉厝圳與粵民的土地價値 76
第三節 粵民與廣福宮的修築 79
一、淸代移居淡水河南岸的粵民 79
二、新莊廣福宮的修築 84
第四節 時局變動與粵民的遷徙 87
一、林爽文事件與新莊地區的衝突 88
二、劉和林家族的轉遷 89
第五節 小結 92
第五章 汀州胡姓宗族的移墾事業與區域發展 93
第一節 宗族組織與土地經營 94
第二節 胡林隆墾號的地業及其變化 97
第三節 胡家在觀音山墾業的發展 104
第四節 胡林隆墾號的運作模式及其影響 108
第五節 小結 117
第六章 從平原往淺山丘陵的遷徙與人群網絡 118
第一節 新莊廣福宮的祭祀組織與產權 118
第二節 潮州籍移民與中壢新街的建立 123
第三節 潮州籍移民與中壢地區的發展 127
第四節 新莊廣福宮的修建爭議 131
第七章 結論 135
參考文獻 137
附錄一、淸代契約文書特定用詞的討論:「相共」、「季」 142
附錄二、胡家之聯興季、復興季相關契約 144
附錄三、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有關淡水河南岸平原的相關契約 157
附錄四、淸代臺北八里坌保、興直保相關契約文書的校對與整理 166
附錄五、胡林隆墾號相關契約 214
附錄六、淸代臺北地區的「客家」移墾紀要 244
編/著/譯者簡介
作者陳志豪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黃宥惟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序言/導讀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序
臺灣是多元的社會,正因其紛繁多樣,造就當代人文薈萃的豐富面貌,而客家正是「文化臺灣」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對於這樣一份文化瑰寶,唯有透過研究、保存與推廣,才得以挖掘出珍貴的客家文化資產及其豐厚的常民生活底蘊,藉此可感受到客家先民開疆闢土、保家衛民的堅韌精神,也可一窺客庄人文特色之堂奧。
本會自2004年起,即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合作,每5年為1期,如今已邁入第4期,在這近20年的合作歷程中,我們已完成22冊專書出版,逐漸厚植臺灣客家研究的根基,從而梳理了客家的歷史軌跡與文化風貌。
欣見第4期研究成果陸續付梓,延續前3期計畫的執行成效,又為這套客家研究系列專書再添新猷。本書《「客家」業主:清代臺北新莊地區的潮州、汀州籍移民及其移墾事業》以清代客家族群移墾臺北地區的過程為主題,運用「臺灣總督府檔案抄存契約文書」資料,重新探討十八世紀以來客家族群遷徙的軌跡,也藉此瞭解這些契約文書的歷史背景。透過本書可讓人一窺客家族群在清治時期是如何因應國家制度與經濟發展所帶來的重重挑戰,最終在臺灣落地生根,以致日久他鄉變故鄉的過程。
在此,謹向所有為專書撰述的研究成員致上敬意與謝忱,因為有你們真誠的研究精神及辛勤筆耕,才使得每一期的研究卓然有成,豐富並深化了臺灣客家的學術能量。期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能持續深耕客家學術研究,朝著更多元的研究面向發展,出版更豐碩的研究成果!
主任委員 謹誌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館長序
多元與獨特一直兼容並蓄,存在於臺灣的歷史文化中,其之所以多元,以臺灣處於東北亞及東南亞交叉點的重要地理位置,自史前時代以來,即有許多族群為追求新的契機與生存空間,於各時期遷徙或移入;而經由不同族群交融薈萃出多采多樣的文化特質,則建構成為臺灣今日獨特的風貌。所以,多元族群的文化融合,不只是臺灣這塊土地需要被傳承的珍貴人文寶庫,更是臺灣社會前進創新的養分及沃土。
此其中,相對於原住民各族鮮明的色彩,客家在漢人族群中則有別樹一幟的語言、文化特色。所謂「客家」一詞,早現於清初文獻之中,至遲在17世紀晚期已經見到使用,而臺灣的客家族群,可溯自17世紀漢人移民來臺,其間歷經生存環境的挑戰、社會文化演變及不同族群融合過程,在對傳統的堅持和外在現實的適應下,型塑自身的文化、語言,其人口數量居於臺灣第二大族群;惟早年或因清代以籍貫約化分類的影響,或以社會族群械鬥等事件而有所成見,加上早期的臺灣歷史研究常將客家文化簡約於漢民族中而不顯,使得過去的臺灣社會中,客家一直有「隱性的族群」之稱,甚至產生文化、語言相對弱勢、流失的趨向;但在有識之士的耕耘下,臺灣客家的相關研究仍縷縷不絕,經過民國70至80代初如火如荼的客家運動沛然成河,並於民國90年客家委員會成立後,承續並開展出更新更寬廣的氣象及格局。
而本館長期以來所致力的目標及願景;正是對臺灣文獻的蒐集、保存及歷史文化的研究、推廣;隨著近年臺灣史研究如繁花似錦的盛況,對不同族群的深入探討亦蔚為顯學;有鑑於此,本館除於臺灣史相關文獻檔案之研究典藏、臺灣全志修纂、史料採錄編輯等之既定業務方向外,又思考如何在臺灣原住民族、客家族群等通論史專書的修纂後加以深化延展;適逢客家委員會的成立,以資源共享而分別於民國93、98及103年度與本館合作進行第一期「臺灣客家族群史專題計畫」、第二、三期「臺灣客家研究專題計畫」,規劃有關客家產業、發現客家、客家語言調查、客家家族、客家婦女研究及年輕世代客家認同調查等主題進行委託研究,期能傳承已有之成果,繼續深入對客家族群歷史、文化各面向之專題研究及基礎史料的彙整,以助益拓展臺灣客家研究的領域,並提供更多研究者發表之場域。
此項合作計畫於民國108年邁進第四期,名稱續為「臺灣客家研究專題計畫」,於5年內共進行「日本時期檔案中的客家-以乙未戰爭史料為研究」、「族譜與客家家族」、「客家民俗與信仰的研究」、「發現客家」、「族群關係研究」及「由『臺灣總督府檔案抄存契約文書』等相關史料做有關客家土地開墾、族群關係(含原客關係)之研究」共6項主題研究。
本書為第四期合作計畫的主題之一「由『臺灣總督府檔案抄存契約文書』等相關史料做有關客家土地開墾、族群關係(含原客關係)之研究」的成果出版。本研究以清代客家族群移墾臺北地區的過程為範疇,除利用「臺灣總督府檔案抄存契約文書」,重新探討18世紀以來客家族群的移墾活動與遷居過程外,有助於理解「臺灣總督府檔案抄存契約文書」的歷史背景。本研究從清代臺北地區劉和林、胡焯猷家族的移墾史為討論起點,闡明今日「客家族群」在清治時期如何因應國家制度、經濟發展的挑戰,在臺落地生
根、開創事業的歷史過程。
清代客家族群與臺北地區土地開墾的過程關係密切,無論在平原或丘陵地區,皆能見到客家族群的身影,特別是淡水河南岸的新莊平原一帶(約今新北市新莊、五股、泰山),更有不少客家族群的活動足跡。本書對於客家族群移墾臺北地區的過程,圍繞在新莊平原一帶的討論,除釐清客家族群在此區域的發展過程,也探討此區域與桃園地區客家族群的互動關係,說明平原與淺山丘陵的歷史連結。換言之,從新莊平原一帶展開客家移墾史的研究,一方面可以釐清北臺灣客家移墾史的時序脈絡;另一方面,可以針對客
家族群的身分與移墾過程進行比較,觀察潮州籍移民(粵省)與汀州籍移民(閩省),在移墾過程的差異性。
現今對於「客家移墾史」的討論,應從「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傳統論述中,加以關注不同族群的互動關係,以及反思移墾過程對於不同人群的影響。另外,也應跳脫「安土重遷」的定居觀點,並意識到渡海來臺的客家族群,本身即是可以靈活因應國家法律限制且勇於遷徙的群體。因此,客家族群在臺灣的「再」遷徙與發展,不僅不是特例,應視為族群發展過程中的常見現象來加以理解,否則便容易落入族群在特定地區發展式微的想法,忽略清治時期以來客家族群本身豐富的能動性。
欣見臺灣客家研究專題合作計畫第四期圓滿完成,研究成果均能陸續付梓,而第五期合作計畫即將展開之際,期待未來可見更多研究成果展現。謹綴數語為誌,爰為之序。
館長 謹識
2023年10月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番佃、業主、移墾事業、劉和林、胡焯猷、新莊平原、族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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