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20輯,收錄包括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勞動事件法關於暫時權利保護的「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要件及效果、如何區辨勞動基準法的終止勞動契約事由、面對調職爭議須知、工作時間認定及工作規則變更等議題解析,除勞資爭議本身爭點與實務見解外,亦論及調處及訴訟程序須知事項,期使民眾能汲取勞動法令知識,保障自身權益。
目次
一、事業單位以勞動合作社名義承攬工作,是否即能主張指派的勞動者為合作社社員,非屬具有勞雇關係的勞工?
二、確認僱傭關係存在類型訴訟中,勞工依勞動事件法規定聲請法院裁定暫時權利保護的「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要件及效果解析
三、勞工於工作中發生不當的行為,雇主如何區分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工作確不能勝任」、第12條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終止契約事由?
四、雇主的調職命令,是否須經勞工同意?勞工如不同意調職命令,可否逕自拒絕赴任?
五、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的間歇性工作,雇主可否主張勞工的候傳時間,非屬待命時間或工作時間?
六、雇主擬訂的定型化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勞資雙方簽訂後對內容有爭執或文義有矛盾時,是否僅以雇主的解釋為準?
七、近期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認定的「經常性給與」及「勞務對價」性質判斷案例解析
八、雇主單方面變更獎金發給辦法,是否須經勞工同意?法院如何審查雇主變動工作規則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九、雇主為勞工申報勞保投保「高薪低報」及勞工退休金「短提繳」的法律效果及相關責任解析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勞動基準法、勞動事件法、勞工法令、勞動契約、工資工時、勞資爭議調解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0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姓名:宋文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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