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首章介紹監察機構的法律移植與適應,以及核心元素等;第二、三章描述監察制度的概念、發展與變遷,並說明監察機構對於民主問責制、法治與善治的影響與關聯;第四、五章討論國家人權機構的演變、國家人權機構與監察機構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在聯合國「國家人權機構」概念下,監察機構的功能發展與模式;第六、七章探討監察機構在兒童權利、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與促進,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之履行機制;第八至十一章分區闡述監察機構、善治與人權,計有歐洲(第八章)、歐盟監察使(第九章)、美洲(第十章)、非洲和亞太地區(第十一章),並包含世界各地監察與人權機構的實證研究;第十二章為結論。本書以監察機構為經,以人權概念為緯,交織出監察工作的諸多面向,展現當代世界各地監察與人權機構的多元面貌。
目次
目次(上冊)
院長序言
編譯序言
致謝…………………………………………………………………………xi
縮寫…………………………………………………………………………xiv
第一章 導論…………………………………………………………………1
第二章 監察使概念之變遷…………………………………………………56
第三章 監察機構:民主問責制、法治及善治……………………………102
第四章 國家人權監察機構作為國家人權機構(NHRIs)………………135
第五章 監察機構:保障及促進國際與國內人權法之方法………………197
第六章 監察機構和國際兒童權利的保障與促進…………………………258
第七章 監察機構:禁止酷刑、身心障礙者權利、工商企業與人權……303
第八章 歐洲監察機構、善治及人權………………………………………352
第九章 歐盟監察使:加強歐洲聯盟之善治與人權………………………420
第十章 美洲國家之監察機構、善治及人權………………………………461
第十一章非洲和亞太地區的監察機構、善治及人權………………………534
目次(下冊)
院長序言
編譯序言
致謝…………………………………………………………………………xi
縮寫…………………………………………………………………………xiv
第十二章結論…………………………………………………………………619
附錄I 國家監察機構………………………………………………………667
註解 ……………………………………………………………………………681
序言/導讀
監察院隨著時代變遷與組織調整,始終堅持以民為本的理念,行使憲法賦予之彈劾、糾舉及審計等職權,並依法受理人民陳情,澄清吏治,保障人權。
基於促進與保障人權已是當前全球各監察機構的共同目標,許多監察機構的工作亦納入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獨立監測架構,或成為國家機會平等機構等,顯示監察機構的角色及功能隨時代進步更加多元。本書作者加拿大亞伯達大學琳達·瑞芙(Linda C. Reif)教授,致力研究監察機構與人權體系,為國際間知名學者專家,亞伯達省更是國際監察組織成立的發源地。本書彙集瑞芙教授多年來的研究成果,聚焦於近年來監察與人權機構的演變、發展及運作關係,並涵蓋世界各地監察與人權機構的工作概況,對於學術研究及實務運作,均深具參考價值。
在政府和民間各界二十多年的努力下,2020年8月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我國實踐人權保障及促進之重要里程碑。本人擔任首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期許人權委員會成為國家的良心、弱勢人民的依靠,並分享臺灣經驗,成為國際間推動人權事務的重要夥伴。第六屆監察委員自2020年8月就任迄今,已提出超過700案調查報告,也就社會關注的議題,提出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報告並適時出版專書,例如《一群在臺灣沒有身分的人—移工為什麼要失聯?》等。國家人權委員會亦致力促進國際人權公約在國內的落實,參與五項國際人權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推動國家防治酷刑機制試行計畫、出版《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海上人權路-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等書,以及出席憲法法庭就聲請釋憲案件提供人權觀點,展現臺灣接軌國際人權趨勢的決心與努力,並積極與各國人權機構進行交流合作。
展望未來,面對社會的快速發展與挑戰,透過本書的出版,希望提供國內讀者實用的參考資料,不僅可借鏡國外監察與人權制度,更能提升臺灣社會對各國監察與人權機構職權及實務運作的認識,並促進相關領域之研究交流,讓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核心價值,落實在法令制度及人民生活之中,穩健前行。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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