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選擇法國法作為比較法上的研究對象,主要考量因素係法國是歐陸老牌的民主國家代表之一,我國則受新興民主化浪潮衝擊,並成為亞洲開放(或稱明確規範)同性婚及收養法制的首例。又就同婚及其收養議題,台、法二國間均於立法過程中經過相當醞釀時間,期間民間社群團體、學術界或國會中出現不同意見拉鋸抗頡,或引發各不同陣營上街遊行,在我國則經付諸公民投票表決,惟最後在抗爭對立聲浪中,均完成同婚及收養法案的通過。此外,可資參酌二國司法機關對相關議題的態度,藉以觀察司法機關與政治部門或民意輿情間對相關議題的互動關係。更重要者,對於非婚姻生活共同體之議題,法國曾歷經以同居或伴侶關係以資規範的階段,對開放同婚收養的要件,亦從多方限制到幾近全面開放階段,且在社會內部有諸多宗教信仰或政治立場不同訴求下,民情或國會間的對立更為激烈,外部更受歐洲人權法院拘束性意見的影響,卻能在高度爭議中立下平權法案,應有值得引介之處。
目次
壹、緣起
貳、法國的同性婚姻法案及收養制度
參、我國同性婚收養現況
肆、結語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社會人文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法律事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司法研究年報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90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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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林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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