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2條第1項,史蹟需訂定保存及管理原則。金門縣史蹟「明清金門城遺跡」保存及管理原則,分有保存原則及管理原則。
保存原則包含:歷史場域的整合性保存原則、歷史遺構的真實性保存原則、歷史事件的可讀性保存原則、歷史人物的再認識保存原則。
管理原則包含:再現歷史場域的管理原則、保護歷史遺構的管理原則、詮釋事件人物的管理原則、落實永續管理的管理原則。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2條第2項,史蹟需訂定保存維護計畫。金門縣史蹟「明清金門城遺跡」在《文化資產保存法》與保存及管理原則的指導下,進行史蹟保存維護及管理。以下說明史蹟潛在環境威脅因子、史蹟法規適用重點、分區保存維護計畫計畫、日常管理維護之制度、方法與人員組織、史蹟審議原則等項目。
目次
目錄
壹 前言1
貳 「明清金門城遺跡」的價值與保存維護的目標13
一、「明清金門城遺跡」的價值13
二、保存維護的目標17
參 「明清金門城遺跡」保存及管理原則19
一、保存原則20
二、管理原則23
肆 「明清金門城遺跡」保存維護計畫29
一、史蹟環境威脅因子及具體對策29
二、法規適用重點31
三、史蹟分區保存維護計畫35
四、日常管理維護之制度、方法與人員組織57
五、史蹟審議原則67
六、保存維護的後續配套與應辦理事項68
伍 行政指引70
一、金門縣文化局70
二、金門縣政府相關局處及鎮公所:建設處、工務處、消防局70
三、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71
四、私部門:金門城社區、金門酒廠72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福建省金門縣,金門城,史蹟,明清金門城遺跡,保存及管理原則,保存維護計畫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88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金門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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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文化資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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