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112 年是「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成立的第一年,同時也是行政院因應環境變遷並接軌國際發展趨勢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鑒於日本福島事故後,全球使用核電的國家為確保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的安全,紛紛檢討並強化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管制效能。為此,行政院重新調整國內核安管制機關,採用直屬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組織型態及新的行政方式,以期更有效的安全管制運作;而原所屬核能研究所則參酌國際上主要原子能科技研發專業機構設置與經營經驗,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國原院),透過增加組織運作的彈性,達成政府交付的公共事務。
目次
02 壹 核安會願景
06 貳 組織架構組織架構
12 參 人力與經費
16 肆 重要施政成果
18 一、全民參與,資訊透明
25 二、國際核安管制交流紀要
27 三、我國對日本福島排放含氚廢水之應對
30 四、切實監督核電廠安全
36 五、精進輻射防護安全管理
39 六、強化輻災應變與整備能量及資通安全防護
47 七、落實放射性物料管理
51 八、強化環境輻射監測
55 九、精進原子能科技研發
60 伍 大事記
編/著/譯者簡介
核能安全委員會(簡稱為核安會),為中華民國核能業務主管機關,前身為1955年5月31日所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023年9月27日改制,設有附屬機關輻射偵測中心,主要負責核能發電廠、核子設施及輻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
序言/導讀
國內核安管制的組織架構在組改後,已明確將「安全管制」及「研發推廣」的職責劃分開來,符合國際核能安全公約對於管制機關與研發應用機關有效區分的要求。而為確保國內核能機組的運轉安全及原子能民生應用的輻射安全,無論是在組改的過渡期還是改造後的正式運作階段,核安會都將在既有的專業管制人力及資源基礎上,持續為民眾及環境安全把關。
未來核安會將致力於強化管制獨立性並有效執行法定職掌業務,以回應民眾對於核能安全品質的高度期待;亦會監督國原院持續深化原子能科技之研究發展與產業應用工作,以兼具彈性與效能的組織型態,持續提供核安會在核安管制技術上之需求,及支援政府部會涉及原子能專業及其延伸技術的公共事務工作,增進政府政策支援與產業發展的效能。
「確保輻安及核安」是政府必須堅持的首要目標,也是全體國人一致的要求,核安會將以「強化原子能安全管制,確保公眾安全」、「推廣原子能科技創新,培育跨域人才」、「建立原子能關鍵技術,促進產業加值」、「發展能源及後端技術,推廣產業應用」4 大施政目標,積極在既有的基礎上,以更專業、踏實的步伐,強化相關管制作為,並持續提升國內原子能利用的安全品質及科技發展,以達聯合國2030 年永續發展目標與「核安守護」、「核廢處理」之願景。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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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業務參考),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核能安全; 核電廠; 放射性物料; 輻射; 管制; 核安; 緊急應變
- 附件: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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