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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

112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

  • 統一編號GPN:1011301138
  • 出版日期:2024/09
  • 作/編/譯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語言:中文
  • 頁數:108
  • 裝訂:平裝
書籍介紹

本績效報告係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3條編撰提出,報告內容包括國際通訊傳播趨勢發展,我國通訊傳播市場發展概況,以及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等。本績效報告參酌國際發展經驗,剖析國際間重要議題,提供未來通傳監理方向借鏡,並整理112年度本會於通訊及傳播方面的的工作亮點與績效。本會作為通傳主管機關,仍將持續深耕相關領域,並期許建構多元、自由且安全的通訊傳播環境。

目次

圖次 4
表次 6
前言 7
重要績效成果 9
第一章 國際通訊傳播發展趨勢 14
通訊產業整合趨勢與監理措施 15
•國際電信事業結合趨勢 15
•行動通訊與衛星通訊之整合 16
•電信及網際網路詐騙防範措施 18
•通訊市場管理政策發展 19
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與治理措 22
•數位平臺產業發展與治理 22
•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議價發展 23
•不實資訊治理措施 25
•OTT TV產業發展與監理 26
新興通訊傳播應用服務發展趨勢 30
•5G發展進程暨6G應用技術發想 30
•人工智慧於通傳領域之應用 32
•通傳產業資料加值運用與治理方向 35
第二章 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 38
確保市場公平競爭 39
•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特別管制措施 39
•認定負擔《電信管理法》特別義務之電信事業 42
•通過2件電信事業合併案並同時保障用戶權益 44
提升國民通訊傳播權益 46
•通訊類:強化通訊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 46
•打詐類:跨部會防詐落實業者KYC查核 62
•傳播類:內容監理與媒體素養培力 68
健全產業發展 73
•強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規範與審驗 73
•修正《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75
•推廣4K視訊服務 76
•協助電視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凝聚共識 77
•實地掌握電信業者5G場域應用情形 78
完善網際網路治理 79
•成立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 79
•辦理「2023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論壇」 80
•iWIN執行成果及兒少網路安全年會 80
•研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與網際網路社會調查案 82
•協助各機關完善網際網路相關法令及建構防護機制 84
精進業務暨國際交流 85
•辦理通訊傳播市場調查及國際通傳產業動態觀測 85
•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我國能見度 90
•辦理「多階段行政處分」座談會,促進國內部會合作與交流 97
第三章 展望與願景 99
附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介10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介 105
行政運作情形 107

編/著/譯者簡介

為因應全球性通訊傳播匯流發展及監理革新趨勢,整合既有通訊及傳播分散之事權,我國分別於民國93年及94年制定公布《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下稱本會組織法),並於95年2月22日正式成立本會。
本會係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設立之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參照先進國家通訊傳播管理經驗,整合原交通部電信總局與原行政院新聞局職權,將電信及廣電產業管理監督權責明確化,由通訊傳播單一監理機關統籌通訊傳播事務。本會致力於政策規劃、制度監理、市場競爭、資源管理及消費權益等面向,展現專業、多元與具效率之特質,健全通訊傳播產業環境,提升我國數位國力。
【本會職掌】
本會設立宗自係依據本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因我國於111年8月27日成立數位發展部,故本會移撥數位基礎建設、資通安全、頻譜管理、數位包容及數位發展國際交流等各項業務,並修正本會組織法第3條、第9條、第14條規定,調整執掌事項並進行部分業務單位整併與新設。本會依同法第3條規定,執掌事項包括:
●通訊傳播監理及網際網路傳播政策之訂定、法令之訂定、擬訂、修正、廢止及執行。
●通訊傳播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及證照核發。
●通訊傳播網路設置之監督管理。
●通訊傳播系統及設備之審驗。
●通訊傳播傳輸及網際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及其他法律規定事項之規範。
●通訊傳播競爭秩序之維護。
●通訊傳播事業間重大爭議及消費者保護事宜之處理。
●通訊傳播監理境外事務及國際交流合作之處理。
●傳播事業及網際網路傳播相關基金之監督管理。
●通訊傳播業務之監督、調查及裁決。
●違反通訊傳播相關法令事件之取締及處分。
●其他通訊傳播事項之監理。

序言/導讀

本會作為我國通訊傳播監理機關,面對全球通訊科技與產業變遷,將持續推動產業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言論自由與媒體多元性。 我國通傳產業環境快速變化,當前市場面臨電信事業合併、業者跨域競爭、通訊技術改革等挑戰,本會除確保通訊與傳播市場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外,亦持續透過法規制度監理業者,要求其提供服務時符合服務品質相關規定。 隨著數位匯流時代的來臨,傳統電視廣播逐漸轉向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已衝擊既有傳播媒體市場,為確保市場公平競爭,本會積極借鏡先進國家的治理模式,逐步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納入管制。然不僅於此,網際網路內容治理涉及之層面相當廣泛,例如不實資訊、金融詐騙、數位平臺及新聞媒體分潤機制等,皆是各國通傳領域監理機關持續關注的議題。為符合數位時代治理模式,本會於112年成立「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完善通傳領域治理面向,確保網路傳播環境的公平與安全。 本會致力於建構廣電近用的普及環境,積極辦理專業培訓提升媒體素養,保障公眾發表及接收各類資訊的權利,以維護媒體多元性和言論自由。 本會《112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共有三個章節: 第一章「國際通訊傳播發展趨勢」概述國際通訊傳播發展趨勢,包含通訊產業整合趨勢與監理措施、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與治理措施、新興通訊傳播應用服務發展趨勢。 第二章「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回顧112年度本會政策目標之達成,包含通過2件電信事業合併案並同時保障用戶權益;修正《電信管理法》,並強化海纜安全;推動國際語音警示措施提醒防詐;辦理「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及公民培力計畫」;修正《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辦理「2023年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論壇」;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我國能見度。 第三章「展望與願景」觀察未來傳播科技趨勢及我國民眾所需。作為我國通訊傳播監理機關,本會將持續強化數位基礎建設、落實資通訊政策、制定匯流法規、完善網際網路治理架構,以保障產業健全發展與維護國民權利,使我國成為資通訊經濟最具競爭力的國家。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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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通訊傳播,績效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08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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