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收錄當前兩岸工作經常適用之法規,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之法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彙編而成。原修訂第17版收錄之相關法規,迄今多有修正,為便利兩岸事務推展,並利各界參考,爰編印「大陸事務法規彙編(修訂18版)」。
目次
第一章、基本類
第二章、組織類
第三章、兩岸事務法規
第四章、港澳事務法規
第五章、兩岸事務相關協議
第六章、兩岸及港澳事務財團法人
第七章、其他
序言/導讀
一、本彙編為「修訂第18版」,係就當前兩岸工作經常適用之法規,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之法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彙編而成。
二、為因應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間交流之情勢發展以及政策之調整,各機關持續新訂、修正及廢止相關法規;原修訂第17版所收錄之法規,業經大幅增修。為利各機關業務人員及實務工作者,於兩岸工作推展時得以查詢最新法規,故重新檢視並更新編印本彙編。
三、本彙編修訂第18版,列為八大單元,分別為「基本類」、「組織類」、「兩岸事務法規」、「港澳事務法規」、「兩岸事務相關協議」、「兩岸及港澳事務財團法人」、「其他」與「司法院大法官就兩岸事務有關之解釋」等八章。另新收錄內政部「新住民基本法」、「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國科會「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等法規。
四、為提升查考之便利,本彙編自第14版起,編排方式係於目次中列明各法規之主管機關、法規最新異動日期,例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6.8)【陸委會】,並於各授權條文項下,列出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及相關行政規則;另整理常用法規索引,俾利使用者參閱。本版之大法官解釋部分,標示解釋作成之日期,以便參考。
五、另因組織改造,行政院及本會分別公告及發布令,對於涉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權責法規,自大陸委員會組織法生效日,即107年7月2日起,法律及法規命令變更由「大陸委員會管轄」,行政規則未及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由「大陸委員會」承接辦理。本會為配合組織改造作業,已陸續進行法規之修正,惟仍有部分尚未修正。例如本版第二章所列「組織類」收錄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非錯置,特予說明。
六、本彙編所收錄者為113年9月30日以前現行適用之法規,嗣後新(修)訂或廢止之法規,請及時參閱本會網站(http://www.mac.gov.tw/),以確認更新。
七、本彙編雖經多次校對,疏漏之處仍恐難免,尚祈各界賢達惠予指正。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大陸事務法規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476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大陸委員會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大陸委員會
姓名:張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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