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由於本法第一審程序所採行「國民參與審判」、「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及「當事人自主出證」等配套制度,主要以日本法為基礎而研擬制定,復以我國刑事訴訟體制與日本法在法制沿革、體例及發展脈絡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故在比較法方面,本報告將以日本法制與實務見解作為研究比較之對象。其次,本報告雖以「國民法官法之第二審程序」為題,惟囿於篇幅所限及避免主題龐雜失焦,研究範圍將聚焦於本法第二審程序結構分析與運作方向之檢討,而不及於實務程序應如何進行、裁判書應如何製作等技術性事項。再者,本報告研究方法分為:一、實證研究法(Empirical Study Method):藉由分析、整理及歸納筆者曾參與評論之模擬法庭活動,及施行細則規定之內容,以瞭解在施行細則發布前後之相關見解,並比較其異同,以突顯本法結構下之第二審程序的問題意識;二、文獻分析與案例研究法(Document Analysis And Case Research Method):蒐集與本法第二審程序相關之日本法專書、期刊論文等文獻資料、日本過去實務對於第二審程序之相關見解,及自2009年裁判員制度施行後若干之指標性案例(例如:「巧克力罐案件(チョコレート缶事件)」、「大阪虐童致死案件(寢屋川事件)」),進行翻譯、分析與整理,以透過比較學理與實務案例之分析,具體化我國法與日本法之結構異同,及日本實務運作的狀況。進而,於考慮本法案件與一般刑案之差別待遇合理性、日本法模式與我國學理及實務之相容性等層面後,提出本報告之建議,以供參考。
目次
第一章 序論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第二審程序之立法沿革
第三節 第二審程序之審級屬性
第二章 施行細則發布前後之見解
第一節 模擬法庭之見解
第二節 施行細則規定之內容
第三節 綜合歸納
第三章 日本裁判員法之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 上訴理由
第二節 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
第三節 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第392條)
第四節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及適用法令錯誤
第五節 事實誤認(第382條)
第六節 量刑不當(第381條)
第七節 撤銷後發回之基準
第四章 分析與檢討
第一節 上訴理由
第二節 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
第三節 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
第四節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及適用法令違誤
第五節 事實誤認
第六節 量刑不當
第七節 撤銷後發回之基準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社會人文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法律事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司法研究年報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28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司法院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司法院
姓名:劉麗雲
電話:02-23618577-175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