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加入國民參與審判的法庭活動,是實現「以法庭活動為中心」的審理方式,法庭上主張出證更活潑且易於理解,減少過於依賴書面的審理方式;且法官、檢察官與辯護人在法庭上的角色定位與任務明確,可以真正落實檢察官的實質舉證責任,使法官立於超然客觀立場指揮訴訟,實現公平法院;加上嚴謹證據法則,避免審判者接觸到不適切資訊,排除預斷,亦可以促使檢察官、辯護人各自審慎擬定主張、出證策略後提出於法院,法官無庸再檢視偵查過程中所有龐雜的證據資料。而國民參與審判的理想實踐是讓國民法官可以:「實質參與」、「多元參與」與「深度參與」。
本法確實是一部良法,可以真正落實「主權在民」的精神,藉此讓民眾參與司法審判,更了解司法的運作,對於司法的透明與信任度必有良好的提昇,且更能以此作為法治教育的推廣。惟「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還是要有認同此制度與有熱情的人來一起推動,前司法院林祕書長輝煌先生(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於109 年9 月10日下午在司法院所主持本法施行第1 次籌備會議中所言(大意):「我們法院要有適宜的人來承接國民法官,讓國民法官在與職業法官一起審理完這個案件後,國民法官能夠放得下心,心理上不用一輩子被這個案件糾葛不清」,而為了達成此一目標,職業法官在準備程序時,就必需從促進理解、避免預斷之觀點,而為證據裁定,以使進入國民法官法庭的證據,均能易於為國民法官所吸收與瞭解,而在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的情形下,做出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謹以此來與司法同仁共勉!
目次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被告自白任意性之調查;暨關於是否違法搜索之錄影錄音光碟
之勘驗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相關見解
第三節 實證研究
第四節 本文見解
第三章 國民法官法之證據調查必要性、慎選證據 概念暨實務操作上可
能面臨問題之探討
第一節證據調查必要性
第二節慎選證據
第三節 關於本法證據調查必要性、慎選證據規定在實務操作上可能
面臨問題之探討
第四節 小結兼本文見解
第四章 國民法官法二審之證據調查,與一審證據調查之相互影響
第一節 相關規定1
第二節 本法二審之設計與現行刑事訴訟法之不同
第三節 「法則違反說」與「心證優先說」
第四節 模擬法庭之一審判決與上訴後之二審審理過程
第五節 小結
第五章 證據裁定或法庭活動與國民法官法第46條關係之探討
第一節 本法第46條暨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與立法說明
第二節 「預斷」與「偏見」之探討
第三節 實務運作與比較法之探討
第四節 小結兼本文見解
第六章 結論(兼建議)
第一節 被告自白任意性之調查;暨關於是否違法搜索之錄影錄音光
碟之勘驗,宜在準備程序為之
第二節 關於「慎選證據」與「證據調查必要性」
第三節 本法二審之證據調查,與一審證據調查之相互影響
第四節 證據裁定或法庭活動與國民法官法第46條關係之探討
第五節 目標及期許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社會人文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法律事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司法研究年報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84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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