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鹿港興安宮俗稱「興化媽祖宮」,為鹿港最早的媽祖廟之一,於清康熙23年(1684)由福建省興化府人移民臺灣時,攜帶媽祖香火來臺,在鹿港草仔市一帶興建廟宇,廟名為「興安宮」,取其「興化人平安」、「興化安寧」之意,是為鹿港的人群廟之一。鹿港興安宮主要是興化人聚集、祭祀的廟宇,往來香客有其特定人群,致使廟貌能保持著原有的格局。興安宮指定為古蹟後,民國75年(1986)完成修護計畫;民國82年(1993)進行建築整體修護工程,期間因變更設計影響,工程延至民國85年(1996)竣工。
「鹿港興安宮」前次修復為民國100年(2011)因建築壁體漏水,進行局部修繕工程。今建築壁體、構造因環境、氣候等因素持續老化,受潮損壞,壁體粉刷發霉、剝落嚴重。另鑒於興安宮為公共祭祀空間,民國100年(2011)壁體修繕時,並未針對整體空間進行消防防護因應檢討;為避免建築損害日益擴大,保有建築應有之文化資產價值,同步檢討公共空間防災防護安全,並由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及工作報告書製作。
目次
第壹章 計畫緣起與歷史建築概述
第貳章 修復工程執行與重要事略。
第參章 隱蔽處記錄與變更設計
第肆章 修復工項與施作記録(主體修復工程)
第伍章 修復工項與施作記錄(屋面與附屬建築工項)
第陸章 修復工程管理紀要
第柒章 修復成果檢視
【附錄1】開工報告附-1
【附錄2】竣工報告附-6
【附錄3】驗收與結算證明附-7
【附錄4】匠師、專業團隊訪談紀錄附-9
【附錄5】匠師資格文件附-22
【附錄6】材料與出廠證明附-26
【附錄7】工務會議附-37
【附錄8】工作報告書歷次審查意見與回覆綜理表附-45
序言/導讀
臺灣在80年代之後物質生活逐漸豐厚;加上國際間開始重視國家認同、地域文化和族群歷史,文化資產保存熱潮開始活絡。臺灣參酌國際條約於民國71年(1982)完成了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訂定,臺灣文資保存之路正式展開。隨著各地方城市的古蹟、歷史建築的指定登錄,文化資產場域的調查、規劃與修復成了一條必經之路。每一場修復工程完成後,藉由工作報告書的過程紀錄與討論,重新檢視文化資產修復前後的樣貌差異、價值增損與再利用維護等後續保存作業。透過不斷的調查、規劃、修復、檢視討論,反覆看見文化資產保存的各種可能,持續完善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方法。
鹿港興安宮俗稱「興化媽祖宮」,為鹿港最早的媽祖廟之一,於清康熙23年(1684)由福建省興化府人移民臺灣時,攜帶媽祖香火來臺,在鹿港草仔市一帶興建廟宇,廟名為「興安宮」,取其「興化人平安」、「興化安寧」之意,是為鹿港的人群廟之一。鹿港興安宮主要是興化人聚集、祭祀的廟宇,往來香客有其特定人群,致使廟貌能保持著原有的格局。
鹿港興安宮於清嘉慶3年(1789)因地震倒塌,由當時仕紳周文川發動興化籍人士募捐重建。清咸豐9年(1851)殿宇重修;清光緒4年(1878)、18年(1892)、20年(1894)皆有重修紀錄。戰後直至民國74年(1985)11月27日內政部指定興安宮為第三級古蹟之前,未有建築相關整修紀錄。興安宮指定為古蹟後,民國75年(1986)完成修護計畫;民國82年(1993)進行建築整體修護工程,期間因變更設計影響,工程延至民國85年(1996)竣工。
「鹿港興安宮」前次修復為民國100年(2011)因建築壁體漏水,進行局部修繕工程。今建築壁體、構造因環境、氣候等因素持續老化,受潮損壞,壁體粉刷發霉、剝落嚴重。另鑒於興安宮為公共祭祀空間,民國100年(2011)壁體修繕時,並未針對整體空間進行消防防護因應檢討;為避免建築損害日益擴大,保有建築應有之文化資產價值,同步檢討公共空間防災防護安全。彰化縣文化局於民國 109 年(2020)5月完成「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分別於民國111年(2022)11月、12月完成「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監造與工作報告書發包作業,由賴意升建築師事務所承攬。民國112年3月23日完成「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發包,由棟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包。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彰化縣,古蹟修復,鹿港鎮,興安宮
- 附件:CD-ROM
- 頁/張/片數:37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彰化縣文化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文化資產科
姓名:曾煥燁
電話:04-725005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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