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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

114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

  • 統一編號GPN:1011500846
  • 出版日期:2026/10
  • 作/編/譯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語言:中文
  • 頁數:104
  • 裝訂:平裝
書籍介紹

本績效報告係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3條編撰提出,報告內容包括國際通訊傳播趨勢發展,我國通訊傳播市場發展概況,以及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等。本績效報告參酌國際發展經驗,剖析國際間重要議題,提供未來通傳監理方向借鏡,並整理114年度本會於通訊及傳播方面的的工作亮點與績效。本會作為通傳主管機關,仍將持續深耕相關領域,並期許建構多元、自由且安全的通訊傳播環境。

目次

表次 05
圖次 06
前言 09
重要績效成果 12
強化電信市場監理制度,促進公平競爭與產業健全發展 13
推動資費管制與接續費調整,引導產業良性競爭 13
建構通訊安全與防詐機制,全面提升民眾通訊安全保障 13
提升有線電視服務品質與網路傳輸能力 13
建構公私協力網際網路防護機制 14
發布申訴救濟指引及透明度指引,推動平臺透明治理及使用者權利之保障 14
第一章 國際通訊傳播發展趨勢
通訊產業、技術與監理發展趨勢 16
國際電信事業導入AI 趨勢 16
電信網路詐騙防範措施 19
通訊網路產業之應用與整合發展 21
通訊傳播網路技術發展 23
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與治理措施 28
數位平臺產業發展與治理 28
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議價發展 32
數位成年—兒少網安法制新趨勢 36
OTT TV 產業發展與監理 40
次世代廣電與AI 內容生成之整合應用趨勢觀測 45
第二章 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
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51
實行促進電信市場競爭措施並持續關注電信合併案之影響 51
以電信資費管制機制引導產業良性競爭 54
提升有線電視服務品質與網路傳輸能力 56
提升國民通訊傳播權益 58
通訊類:強化通訊抗災能力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58
打詐類:公私協力及跨部會合作,防堵電信詐欺 67
傳播類:提升視聽眾權益與媒體素養培力 72
健全產業發展 75
更新電信設備審驗規範 75
加強抽驗無線機上盒,協力保護智慧財產權 76
為維護民眾消費權益,阻卻未經審驗合格之射頻器材流通 77
公布113 年本國自製節目查核結果 78
國際通傳產業動態觀測及通訊傳播市場調查 78
完善網際網路治理 80
透過對話共識治理模式 80
促進網路平臺業者自律 81
聯手部會守護網路秩序 83
提升公民網路傳播素養 84
掌握網際網路傳播趨勢 88
第三章 展望與願景
健全通訊產業發展與監理 93
完善傳播產業發展與監理 94
跨部會協力推動網際網路治理與保障使用者權益 95
附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介 97
行政運作情形 98

編/著/譯者簡介

本會係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下稱「本會組織法」)設立之獨立機關,至114年底已近20年。本會自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參照先進國家通訊傳播管理經驗,整合原交通部電信總局與原行政院新聞局職權,將電信及廣電產業管理監督權責明確化,由通訊傳播單一監理機關統籌通訊傳播事務。本會致力於政策規劃、制度監理、市場競爭及消費權益等面向,展現專業、多元與具效率之特質,健全通訊傳播產業環境,提升我國數位國力。
本會職掌
本會設立宗旨係依據本會組織法第1 條規定:「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因我國於111 年8 月27 日成立數位發展部,故本會移撥數位基礎建設、資通安全、頻譜管理、數位包容及數位發展國際交流等各項業務,並修正本會組織法第3 條、第9 條、第14 條規定,調整執掌事項並進行部分業務單位整併與新設。本會依同法第3 條規定,執掌事項包括:
● 通訊傳播監理及網際網路傳播政策之訂定、法令之訂定、擬訂、修正、廢止及執行。
● 通訊傳播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及證照核發。
● 通訊傳播網路設置之監督管理。
● 通訊傳播系統及設備之審驗。
● 通訊傳播傳輸及網際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及其他法律規定事項之規範。
● 通訊傳播競爭秩序之維護。
● 通訊傳播事業間重大爭議及消費者保護事宜之處理。
● 通訊傳播監理境外事務及國際交流合作之處理。
● 傳播事業及網際網路傳播相關基金之監督管理。
● 通訊傳播業務之監督、調查及裁決。
● 違反通訊傳播相關法令事件之取締及處分。
● 其他通訊傳播事項之監理。

序言/導讀

隨著數位科技快速演進與全球通訊傳播環境持續變遷,通訊網路、媒體產業與數位平臺之發展已高度交織,促使通訊傳播治理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本會係我國通訊傳播監理之主管機關,未來將持續觀測產業動向,持續依據產業發展趨勢與社會需求,調整我國通傳監理政策與制度,以確保市場公平競爭、促進產業創新發展,並兼顧消費者權益保障與言論自由之維護,以及促進多元且健全之媒體發展環境。近年來,不僅全球通訊科技與產業持續變遷,我國通傳產業環境亦快速變化。回顧114年以前之推動成果,在全球數位化與產業整併趨勢下,我國通訊傳播產業亦持續轉型。近年電信市場歷經重要整併與產業重組,整體市場結構轉變,產業發展模式朝向規模化競爭。本會透過持續精進電信監理制度、強化服務品質管理及推動頻譜資源有效運用,確保電信事業於市場整併後仍能維持公平競爭與提供穩定服務。同時,為因應5G與未來通訊技術之發展,本會亦持續推動網路建設與產業應用,促進我國通訊產業於數位經濟時代仍可持續保持競爭力。 隨著數位匯流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快速發展,民眾媒體使用習慣大多已由傳統廣播電視轉向多元網路影音平臺,對於既有傳播產業結構帶來深刻影響。面對此一趨勢,本會持續關注國際監理制度發展,透過政策研究與制度研析,探索適合我國之治理模式,以促進新興視聽服務市場之健全發展,同時維護傳播市場之公平競爭與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網際網路治理議題近年來亦成為國際社會關注重要議題,包括不實資訊治理、網路詐騙防制、數位平臺責任及新聞媒體內容價值分配等議題,皆對於通訊傳播治理衍生新的挑戰。為因應數位環境變遷,本會已於112 年成立「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強化對於網路傳播相關議題之政策研究與制度規劃,並於113 年發布《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初稿,作為我國推動網際網路傳播治理的重要政策基礎,展現本會積極回應數位時代治理需求之決心;114 年發布「網際網路服務使用者申訴及救濟機制指引」以及「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透明度報告指引」,推動平臺透明治理及使用者權利之保障,致力於建立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 此外,本會並致力於建構廣電近用之普及環境,如每年持續積極辦理專業培訓以提升媒體素養,藉此保障公眾發表及接收各類資訊之權利,進而達到維護媒體多元性和言論自由之最終目的。 展望未來,本會將持續關注全球通訊科技發展趨勢與國內產業變化,強化跨部會協作與國際交流,推動通訊傳播監理制度持續精進。透過兼顧產業發展、消費者保護與言論自由之政策舉措,本會將致力於打造安全且多元之通訊傳播環境,以支持我國數位社會與數位經濟之永續發展。 本會《114 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共有三個章節:第一章「國際通訊傳播發展趨勢」,即概述通訊傳播發展之國際趨勢,內容包含通訊產業與技術發展趨勢、數位平臺與網路治理,以及傳播產業與內容創新。 第二章「我國通訊傳播政策績效成果」回顧114 年度本會政策目標之達成,包含確保市場公平競爭、提升國民通訊傳播權益、健全產業發展、完善網際網路治理四大面向,其中並包含:制定修正或實施電信打詐法令及措施;強化通訊抗災能力並保障消費者權益;發布申訴救濟指引及透明度指引,推動平臺透明治理及使用者權利之保障等三大重點績效。 第三章「展望與願景」綜整國際通訊傳播監理趨勢、本會114 年政策成果與未來監理方向,提出三大展望與願景,包含:發展數位基礎建設與落實通訊市場監理、堅實廣電傳播產業發展環境、完善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本會作為我國通訊傳播監理機關,將持續推動我國數位基礎建設發展、落實資通訊相關政策、精進匯流產業監理機制,並完善網際網路治理架構,以促進我國通訊傳播產業之健全發展與保障國民權益,進一步提升我國於全球資通訊經濟之整體競爭力。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通訊傳播,績效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04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綜合規劃處 許筱婷 電話:02-33438112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