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地方政府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查業務執行情形,因中央主管機關尚未公告有危險之虞公寓大廈認定要件及報備期限、未配合防災監控系統修訂相關檢查作業規定、違章建築列管拆除之執行量能不足等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內政部研謀改善,並揭露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賡續追蹤結果,該部已公告實施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認定要件,增訂室內停車空間選設自動撒水設備等制度規章,並促請地方政府加強輔導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場所完成申報作業,強化列管、改善及追蹤管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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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出版形式:電腦檔、資料庫與網頁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審計部,專案審計,地方政府,公共安全,消防安全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審計部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審計部覆審室
姓名:楊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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