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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中的威權體制再認識:《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

 上稿時間:2021/10/12   
撰稿人:林韋宏 
檔案中的威權體制再認識:《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

德國史專長的歷史碩士林韋宏,以世界史的眼光回望臺灣歷史,帶領大家閱讀《政治檔案會說話──自由時代公民指南》這本親民的工具書。

文/林韋宏

 

長期以來政治檔案的使用並沒有推廣在普羅大眾之中,反倒是只環繞在政治環境與學界研究之中,一般人對此政治檔案的來源與找尋方式非常模糊,更不用說去使用政治檔案了,而這本書正好補足了這一塊,作者們為現今重要的歷史學者與政治學者,可以顯示社會學界與歷史學界十分重視此事。

《政治檔案會說話》是一本親民的好書,詳細介紹了檔案來源、研究案例。書中共分成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說明政治檔案的歷史、收集政治檔案的過程以及匯集而成的資料庫,並且一一介紹如何解讀檔案。第二部分共有四個實際案例供讀者參考。

接續一一介紹相關章節,首先,書中一開始講到「政治檔案的收集」,從李登輝時代政治檔案的公開成為競選政見之一,直到現今蔡英文時代,總共有六波的政治檔案收集,分別為陳水扁時代的第一波「二二八事件檔案蒐集整理工作計畫」、第二波「國家安全、美麗島事件與重大政治事件檔案訪查徵集計畫」,共近17萬件;馬英九時代的第三波「再次清查戒嚴時期政治偵防及審判案件相關檔案」、第四波「仍核列機密等級之228事件及駐外單位228、重大政治事件相關檔案清查」、第五波「228、美麗島事件及戒嚴時期政治偵防案件相關檔案清查」,共近10萬件;以及蔡英文時代的第六波「政治檔案訪查徵集計畫」,共13萬多件。書中詳列這段過程,讓我們可以看出「政治檔案的收集」的相關演進,但可惜的是並沒有多加描述這六波政治檔案的差異性與數量差異,像是為何陳水扁時代兩次所徵集的檔案數量是三任總統中最多?另外蔡英文時代單次徵集數量為何遠遠超過前面五波?是政治因素所導致還是另外其他原因呢?書中並沒有詳加描述實為遺憾。

書中接續說明在政治檔案收集之後,必須整理檔案並且公開檔案,而書中也提到檔案開放所帶來的兩個爭議:一個是有關於人權上的爭議,另一個是有關法制上的爭議。人權上的爭議是2003年檔案管理局在國父紀念館舉辦「美麗島事件檔案展」,展出美麗島受刑人的在軍法局所撰的「自白書」、「獄中家書」,而當時臺灣人權促進會批評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讓參觀者誤解並且侵犯受刑人與受刑人家屬隱私,受刑人之一施明德對研考會與檔案管理局提出告訴,最後當時研考會主委葉俊榮刊登道歉啟示,雙方達成和解,此事宣告落幕。

再者書中也提到因應現有法制問題,《檔案法》第二十二條:「國家檔案至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但是現有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使得檔案公開透明,其中關鍵字(人名)卻全部塗黑的狀況發生,檔案管理局也被批評成「保守被動機構」並且為威權體制護航而阻擋檔案公開,此兩事也可以看出「公開透明」與「個人隱私」兩者價值應當如何取捨之兩難。

此外書中講到有關於社會學界與歷史學界對於政治檔案是否開放,採取不同樣的態度,由於這本書的作者多為歷史學者與政治學者,但是社會學界這樣的反對態度實際反映在何處,描繪似乎有些不清,對此書的出版是否有影響,實則可以多加描述。

再來,書中介紹許多政治檔案的資料庫,像是「國家檔案資訊網」、「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等等資料庫,其中在敘述「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時,強烈表示政治檔案是否能被公開或者解密,關鍵在於「人」,而非「法制」。像是20172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接到國史館的請求解密公文,該局同意註銷檔案密等,但附帶要求借閱時須去函經該局書面同意,然而後來真有讀者申請該件檔案時,情報局的決定卻是不同意閱覽及借閱,只可惜文中並沒有敘述在後續公文來往中,國史館的立場與相關事況發展以及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到底基於何種原因不同意及借閱,是否單純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或者是其中是否有貓膩而不能被外人所知。

接著,書中解釋了人們在解讀檔案會有一些常見問題,像是政治檔案的是如何分類方式,從上到下被分類成成四個層級:「宗」、「案」、「卷」、「件」,「宗」是好幾套百科全書、「案」是整套百科全書、「卷」是百科全書其中一卷、「件」是其中一卷百科全書中的某一章。書中接著敘述檔案中常有關鍵字,像是下行文(下級機關發文給上級機關的行文)就會有「奉」、「案奉」字眼、平行文(平行機關之間行文)就會有「准」、「案准」。而上行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行文)會使用「據」。「仰即遵照」這個關鍵字是上級要求下級機關按照來文辦理。「擬辦」一詞是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去陳述、請求、建議方案。然而「批示」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命令指示,最後是「稿」:公文的草稿,「令稿」、「呈稿」、「函稿」,「稿」最為重要之處是可以看出,機關內部的實際運作。這些公文用語對於非官僚機構的人而言,實屬困難,書中將其化繁為簡,介紹這些公文用語,對於解讀政治檔案的人是一大福音。

再者,書中在「政治檔案文件類型介紹」此一章節,介紹案件過程(偵查、逮捕、偵訊、羈押、翻供、擬判與覆核、槍決、沒收財產、服刑)會產生了許多文件,書中一一介紹這些文件的性質與特殊意義,其中擬判與覆核這段過程中,是以軍法處軍法官先以口供、自白、人證、物證先作成「擬判」,然後經過保安司令部核可,而後上呈到參謀總長,請示「擬判」的審核意見,之後送到總統府,總統府參軍長會擬好具體意見及建議,最後總統蔣介石核覆,書中內容敘述蔣介石與其統治集團會修改刑期,大多是加重刑期,是白色恐怖時期最主要的負責人。但是其實也有發生減輕刑期的狀況發生,雖然件數與加重刑期件數差距甚多(加重者767筆、減輕者301),是否應該提出減輕者的典型案例,讓讀者理解因為何種原因導致刑期減輕?而且這樣也會比較符合比例原則。

最後,此書跟以往的敘述戒嚴與白色恐怖時期的相關書籍有著通病,大多專注於蔣介石與其統治集團(總統府參軍長、參謀總長等人)在蔣介石統治時期的角色,但是對於蔣經國在蔣介石統治時期的定位,以及蔣經國統治時期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模糊不清,像是但是我們都知道蔣經國在蔣介石統治後期,已經開始逐漸掌握了情治系統,並且一路從退輔會主委、經歷國防部副部長、國防部長、行政院長等職位,甚至在蔣介石死後蔣經國從1975年到1988年擔任總統。而這些職位除了一開始的退輔會主委之外,應當都會接觸上「擬判與覆核」這段過程之中,那麼蔣經國在此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則不得而知,是單純的不知情者,權力被架空?或者是能得知事情經過的旁觀者,更或者也是主要負責人並且也是重大加害人之一,在書中內容似乎隻字未提,不知道是否是因為相關政治檔案未開放導致相關研究所有缺乏,還是有礙於當前政治局勢,不方便也無意願書寫蔣經國在其中的角色。

無論如何,此書都意味著我們能夠對於白色恐怖時期的時際上的官僚與政治運作有更深一層的理解,讓受害者與受害者得以知道他們的人生如何被他人所決定的,甚至開始理解到加害者彼此之間權力關係,以及加害者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期待往後有增訂版或者續集來深化我們對過去這段歷史知識,進而強化我們的自由意識與民主思想,讓這樣的悲劇永遠留在過去的歷史之中,而不讓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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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韋宏
小時候明明就是不入流的外省化閩客家庭長大的我,朋友卻說我是侵略者後代或者典型華獨人。高中時對歷史情有獨鍾,而選擇歷史系。在歷史系時要選擇歷史專業領域的時候,覺得選擇中國史是「不仁不義」;選擇台灣史卻是「不忠不孝」,因此選擇世界史,世界史老師卻說不要用英美史觀看待世界,所以我選擇德文與德國史。唸完歷史研究所,知道自己雖未叛教,但是已成異端,而現仍在要不要念博士班的困惑中上行進著人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