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中國人對南海水域的主張,從法律上觀之,應區分為三個層級。1.整個【半封閉海】之【南中國海】,各國可依1982年聯國海洋法公約第123調,對其中之資源、環境、航運及科學研究事務,進行合作。2.則為1947年U型線內之中國人的【歷史性水域】,中國及其人民在此U型線內,基於歷史證據,享有各種優先權利,3.則為西沙,南沙群島以直基線畫出之兩三塊【群島水域】,中國人在此水域內雖享有排他之主權,但並不妨礙他國之過境通行權。本研究報告在研討上述諸種制度的法理與實踐之後,提出建議,以期能落實中國在南海U型線內歷史性水域中的各種權利義務。
分類
- 書籍分類 :財金產業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南海,歷史性,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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