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於民國87年11月24日發布「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中清路交流道附近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在公平合理要件下,主要依市地重劃之精神,建立補償費及回饋金制度,以達到開發本工業區之目的,為便利未來實施時管控相關資料,並配合市府已有之千分之一資料庫,建置輔置GIS系統以利業務單位上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