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一般條款」屬工程契約之一部份,規定本局及承包商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係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發之施工綱要規範第007章之一般條款內容為架構,依本局工程特性、執行經驗、實際需要及運作可行性修訂之;全文共計二十三章,內容包含有契約變更、工程保險、工期展延、品質管制、契約終止、接管工地、竣工及驗收、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