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一月行政院以台八十七經○○七八九號函核定『台灣地區水文觀測代化整體計畫』,包含「地面水」、「地下水」及「近海水文」三個部分,明訂以十年分兩期執行,其中近海水文部份指定由成功大學近海水文中心執行。民國87年至民國92年為第一期計畫執行時間,本報告將這5年內計畫執行過程與成果,完整且有系統的呈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