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河段防洪標準僅達10年重現期洪水量,為配合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之堤坊工程施作,避免本河段造成防洪缺口,使低漥地區免於水患,爰此,重新依據現況檢討水道治理計畫線及治理計畫用地範圍,俾作為未來河川整治及管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