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河川區域內土地在不影響河防安全情況下,可適度加以開發使用,以提高該土地之經濟價值,河川管理機關並依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徵收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今日河川區域內之使用行為,已隨社經活動之多樣化,變得更為複雜,且因其使用目的之不同,使用人所獲得經濟效益亦不同,河川公地使用費徵收如未加以區隔,恐有高經濟利益之使用行為,繳交較低使用費扭曲土地合理使用之情況發生,且以往受理申請案件,並未收取行政規費,顯然不符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及在規費法已頒布施行情形下,故河川土地使用之行政規費及使用規費有必要依規費法相關規定,重新檢討修正之。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行政規費使用規費
- 附件:其他:無
- 頁/張/片數:301
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