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瞭解各分局員警受(處)理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報案之處理過程及各方面的表現,特辦理此次滿意度調查,希望藉由本次調查得到曾報案之受暴婦女對於臺北市警察局各分局員警之意見,做為未來各分局員警在受理此類案件之態度、觀念認知以及專業表現之改進方向參考。 調查內容依照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之標準作業流程,區分家庭暴力案件的處理情形、警察專業能力及處理案件態度等三層面進行評估。資料來源為94年間曾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報案,並由受理員警製作「處理家庭暴力與兒童保護案件調查記錄(通報)表」之女性家庭暴力被害人。總計成功訪問601位受訪者,以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推估,整體抽樣誤差值不超過±4.0%。調查期間為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至十一月三日。 而本研究之主要發現有以下幾點:在各項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作業程序中,馬上到現場處理,是警察在各項標準作業程序中,達成情形最高(88.93%)的一項,值得肯定。其次,填寫「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81.62%)警察詢問受害人受傷狀況(75.51%)、不勸退正式報案(67.30%)、教導如何聲請保護令(66.98%)、採取保護措施保護被害人(56.25%)。進一步分析受訪者對警察處理家暴案件,各項作業服務滿意度時發現,無論是教導蒐集證據、警告加害人、填寫「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填寫「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到達現場時的處理態度、對被害人的保護措施、詢問受傷狀況的詳細度,均獲得受訪者80%以上的肯定。唯在教導聲請保護令的幫助程度此一項目上,受訪者的肯定度未達80%。 為有效落實各外勤單位確實執行各項作業程序,建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每季針對前一季報案人進行訪問,同時,以個別員警代號作分析的單位,更可以具體掌握個別員警在各項作業標準之績效。 建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強化各單位警察在聲請保護令的指導,例如深入瞭解受害人在聲請保護令的程序中,最需要協助的地方,進而擬定具體保護令聲請指導手冊,使各員警能依此一標準手冊指導受害人。同時,也應注意警察在提供此項服務時,對受害人提供之實質幫助,才能進一步提昇受害人對警察提供申請保護令服務的滿意度。 建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強化員警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瞭解程度,以有效提昇報案者對警察在此專業能力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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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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