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德 國 租 稅 通 則
目 錄
德國租稅通則簡介 ……………………………………………… (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適用範圍 ………………………………………………… 1
第 1 條 適用範圍 …………………………………………… 1
第 2 條 國際協定之優先 ………………………………… 3
第二節 租稅之概念規定 ………………………………………… 4
第 3 條 租稅,租稅附帶給付 …………………………… 4
第 4 條 法律 ………………………………………………… 5
第 5 條 裁量 ………………………………………………… 6
第 6 條 行政機關、稽徵機關 ……………………………… 6
第 7 條 公職人員 …………………………………………… 8
第 8 條 住所 ……………………………………………… 9
第 9 條 居所 ……………………………………………… 10
第10條 營業中心 ………………………………………… 12
第11條 所在地 …………………………………………… 12
第12條 營業所 …………………………………………… 13
第13條 常設代理人 ………………………………………… 15
第14條 經濟性之事業經營 ………………………………… 16
第15條 親屬 ………………………………………………… 18
第三節 稽徵機關之管轄權 …………………………………… 19
第16條 事物管轄 ………………………………………… 19
第17條 土地管轄 ………………………………………… 20
第18條 分離認定 ………………………………………… 21
第19條 自然人之所得及財產之租稅 …………………… 23
第20條 法人、人合組織體、財產組織體之所得及財產之租
稅 ………………………………………………… 26
第20a條 營建給付所得稅 ………………………………… 27
第21條 加值稅 ……………………………………………… 28
第22條 物稅 ……………………………………………… 29
第23條 進口稅、出口稅及消費稅 ………………………… 31
第24條 補充管轄權 ………………………………………… 32
第25條 多數之土地管轄權 ………………………………… 32
第26條 管轄權之轉變 ……………………………………… 33
第27條 管轄權之協議 ……………………………………… 34
第28條 管轄權之爭議 ……………………………………… 35
第29條 遲誤之危險 ………………………………………… 36
第四節 租稅秘密 ………………………………………………… 37
第30條 租稅秘密 ………………………………………… 37
第30a條 銀行客戶之保護 ………………………………… 41
第31條 課稅基礎之通知 ………………………………… 42
第31a條 為防制不法就業及濫用給付之通知 …………… 45
第31b條 為防制洗錢及恐怖主義資金供應之通知 ……… 46
第五節 公職人員之責任限制 ………………………………… 47
第32條 公職人員之責任限制…………………………… 47
第二章 租稅債法
第一節 租稅義務人 …………………………………………… 50
第33條 租稅義務人 ………………………………………… 50
第34條 法定代理人與財產管理人之義務……………… 53
第35條 處分權人之義務 ………………………………… 54
第36條 代理權之消滅 …………………………………… 55
第二節 租稅債務關係 ………………………………………… 56
第37條 租稅債務關係之請求權…………………………… 56
第38條 租稅債務關係請求權之成立 …………………… 58
第39條 歸屬 ……………………………………………… 60
第40條 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 62
第41條 無效之法律行為 …………………………………… 62
第42條 法律形成可能性之濫用 …………………………… 65
第43條 租稅債務人,租稅退給債權人 …………………… 69
第44條 連帶債務人 ………………………………………… 70
第45條 權利之概括繼受 …………………………………… 74
第46條 讓與、出質、扣押 ………………………………… 75
第47條 消滅 ……………………………………………… 78
第48條 第三人給付、第三人責任 ……………………… 80
第49條 失蹤 ……………………………………………… 82
第50條 消費稅之消滅與條件消除、附條件消費稅債務之
移轉 ………………………………………………… 83
第三節 受租稅優惠之目的 …………………………………… 85
第51條 一般規定 …………………………………………… 85
第52條 公益目的 …………………………………………… 86
第53條 慈善目的 …………………………………………… 89
第54條 教會目的 …………………………………………… 91
第55條 無私性 ……………………………………………… 92
第56條 完全性 ……………………………………………… 94
第57條 直接性 ……………………………………………… 95
第58條 租稅上無害之行為 ………………………………… 95
第59條 租稅優惠之要件 …………………………………… 97
第60條 對章程之要求 ……………………………………… 98
第61條 章程規定之財產拘束 ……………………………… 99
第62條 (刪除) …………………………………………… 100
第63條 對實際執行業務之要求 …………………………… 100
第64條 應課徵租稅之經濟性事業經營 …………………… 101
第65條 目的事業 …………………………………………… 103
第66條 福利照顧 …………………………………………… 104
第67條 醫院 ………………………………………………… 104
第67a 條 體育活動 ………………………………………… 105
第68條 各別之目的事業 …………………………………… 106
第四節 責任 ……………………………………………………… 109
第69條 代理人之責任 ……………………………………… 109
第70條 本人之責任 ………………………………………… 112
第71條 逃漏租稅犯及租稅贓物犯之責任 ………………… 114
第72條 違反帳戶真實義務之責任 ………………………… 114
第73條 機關關係之責任 …………………………………… 115
第74條 標的物之所有人之責任 …………………………… 117
第75條 營業受讓人之責任 ………………………………… 118
第76條 物之責任 …………………………………………… 119
第77條 容忍之義務 ………………………………………… 123
第三章 一般程序規定
第一節 程序之基本原則 ……………………………………… 126
第一項 程序之參加 …………………………………………… 126
第78條 當事人 ……………………………………………… 126
第79條 行為能力 …………………………………………… 128
第80條 意定代理人與輔佐人 ……………………………… 132
第81條 依職權指定代理人 ………………………………… 136
第二項 公職人員及其他人員之排除及拒卻……………… 139
第82條 應迴避之人 ………………………………………… 139
第83條 偏頗之虞 …………………………………………… 141
第84條 委員會成員之拒卻 ………………………………… 142
第三項 課徵原則、證據方法 ……………………………… 143
第一目 通則 ………………………………………………… 143
第85條 課徵原則 …………………………………………… 143
第86條 程序之開始 ………………………………………… 144
第87條 機關使用之語文 …………………………………… 146
第87a 電子通訊 ……………………………………………… 148
第88條 職權調查原則 ……………………………………… 150
第89條 建議、告知 ………………………………………… 153
第89a條 受保護資料之蒐集 ………………………………… 157
第90條 當事人之協力義務 ………………………………… 158
第91條 當事人陳述之聽取 ………………………………… 162
第92條 證據方法 …………………………………………… 164
第二目 陳述及鑑定之證據 ……………………………… 166
第93 當事人及其他之人之陳述義務 ……………………… 166
第93a 一般通報義務 ………………………………………… 170
第93b條 帳戶資料之自動化調取 …………………………… 172
第94條 經宣誓之訊問 ……………………………………… 173
第95條 代宣誓之保證 ……………………………………… 174
第96條 鑑定人之傳喚 ……………………………………… 178
第三目 以文書及勘驗為證據 …………………………… 179
第97條 文書之提示 ………………………………………… 179
第98條 勘驗之實施 ………………………………………… 182
第99條 土地及房舍之進入 ………………………………… 182
第100條 有價物品之提示 …………………………………… 184
第四目 拒絕陳述及拒絕提示之權利 …………………… 185
第101條 親屬之拒絕陳述及拒絕宣誓之權利 …………… 185
第102條 保護特定業務秘密之拒絕陳述權 ……………… 187
第103條 有因犯罪行為或違反秩序而被追訴危險時之拒絕
陳述權……………………………………………… 190
第104條 作成鑑定及提示文書之拒絕 …………………… 191
第105條 陳述義務及提示義務與公務機構緘默義務之關係
……………………………………………………… 192
第106條 損害國家利益時陳述及提示義務之限制 ……… 193
第五目 陳述義務人及鑑定人之補償 …………………… 193
第107條 陳述義務人及鑑定人之補償……………………… 193
第四項 期間、期日、回復原狀 …………………………… 194
第108條 期間與期日 ……………………………………… 194
第109條 期間之延長 ……………………………………… 197
第110條 回復原狀 ………………………………………… 198
第五項 司法協助及機關協助 ……………………………… 201
第111條 機關協助義務 …………………………………… 201
第112條 機關協助之要件與限制 ………………………… 202
第113條 機關之選擇 ……………………………………… 204
第114條 機關協助之實施 ………………………………… 205
第115條 機關協助之費用 ………………………………… 206
第116條 租稅犯罪之告發 ………………………………… 207
第117條 國際租稅事件之司法及機關協助 ……………… 208
第二節 行政處分 ………………………………………………… 134
第118條 行政處分之概念 ………………………………… 210
第119條 行政處分之明確性及方式 ……………………… 213
第120條 行政處分之附款 ………………………………… 214
第121條 行政處分之理由說明 …………………………… 216
第122條 行政處分之通知 ………………………………… 217
第123條 受領代理人之設定 ……………………………… 220
第124條 行政處分之效力 ………………………………… 220
第125條 行政處分之無效 ………………………………… 222
第126條 程序及方式瑕疵之補正 ………………………… 224
第127條 程序及方式瑕疵之效果 ………………………… 226
第128條 有瑕疵行政處分之轉換 ………………………… 227
第129條 作成行政處分時之顯然不正確 ………………… 229
第130條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 …………………………… 231
第131條 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 …………………………… 235
第132條 法律救濟程序中之撤銷、廢止、廢棄及變更 … 237
第133條 證書及物件之繳還 ……………………………… 238
第四章 課徵租稅之實施
第一節 租稅義務人之掌握 …………………………………… 240
第一項 身分登記及營業登記 ……………………………… 240
第134條 身分登記及營業登記 …………………………… 240
第135條 身分登記及營業登記之協力義務 ……………… 241
第136條 身分登記之變更之通知 ………………………… 242
第二項 報告義務 ……………………………………………… 242
第137條 法人、人合組織體及財產組織體之掌握 ……… 242
第138條 營利活動之報告 ………………………………… 243
第139條 特別情形之營業登記 …………………………… 245
第三項 識號代號 ……………………………………………… 245
第139a條 識別代號 ……………………………………… 245
第139b條 識別碼 ………………………………………… 247
第139c條 經濟識別碼 ……………………………………… 250
第139d條 法規命令之授權 ………………………………… 253
第二節 協力義務 ………………………………………………… 253
第一項 帳冊及會計紀錄之製作 …………………………… 253
第140條 其他法律之帳冊及會計紀錄製作義務 ………… 253
第141條 特定租稅義務人之帳冊製作義務 ……………… 255
第142條 農林業經營者之補充規定 ……………………… 256
第143條 進貨會計紀錄 …………………………………… 256
第144條 出貨會計紀錄 …………………………………… 257
第145條 製作帳冊及會計紀錄之一般要求 ……………… 259
第146條 製作帳冊及會計紀錄之紀律規定 ……………… 260
第147條 資料保存之紀律規定 …………………………… 262
第147a條 特定租稅義務人保存會計紀錄及資料之規定 … 265
第148條 減輕之許 ………………………………………… 266
第二項 租稅申報 ……………………………………………… 267
第149條 租稅申報之提出 ………………………………… 267
第150條 租稅申報之形式及內容 ………………………… 269
第151條 在機關辦公處所收受租稅申報 …………………… 273
第152條 怠報金 ……………………………………………… 274
第153條 申報之更正 ………………………………………… 276
第三項 帳戶之真實性 ………………………………………… 278
第154條 帳戶之真實性 …………………………………… 278
第三節 核定程序及確認程序 ………………………………… 280
第一項 租稅之核定 …………………………………………… 280
第一目 通則 ………………………………………………… 280
第155條 租稅之核定 ……………………………………… 280
第156條 租稅核定之免除 ………………………………… 284
第157條 租稅裁決之方式與內容 ………………………… 285
第158條 帳冊製作之證據力 ……………………………… 287
第159條 信託關係之證明 ………………………………… 287
第160條 債權人或給付受領人之說明 …………………… 289
第161條 盤存之短缺額 …………………………………… 291
第162條 課稅基礎之估計 ………………………………… 292
第163條 基於允當理由之偏離租稅核定 ………………… 298
第164條 保留事後審查之租稅核定 ……………………… 301
第165條 暫時之租稅核定、租稅核定之停止 …………… 304
第166條 租稅核定之第三人效力 ………………………… 309
第167條 租稅報告、租稅印花或租稅戳記之使用 ……… 310
第168條 租稅報告之效力 ………………………………… 312
第二目 核定時效 …………………………………………… 313
第169條 核定期間 ………………………………………… 313
第170條 核定期間之開始 ………………………………… 316
第171條 期間之不屆滿 …………………………………… 320
第三目 存續力 ……………………………………………… 326
第172條 租稅核定之廢棄及變更 ………………………… 326
第173條 租稅裁決因新事實或證據方法之廢棄或變更 … 329
第174條 相衝突之租稅核定 ……………………………… 331
第175條 租稅裁決在其他情形之廢棄或變更 …………… 335
第175a條 共識協議之轉化 ………………………………… 337
第176條 廢棄及變更租稅裁決時之信賴保護 …………… 338
第177條 實體瑕疵之更正 ………………………………… 340
第四目 費用 ………………………………………………… 343
第178條 對關稅機關為特別請求之費用 ………………… 343
第178a條 對稽徵機關為特別請求之費用 ………………… 345
第二項 課稅基礎之分別認定、租稅計算標準額之核定 347
第一目 分離認定 ……………………………………………… 347
第179條 課稅基礎之認定 ………………………………… 347
第180條 課稅基礎之分別確認 …………………………… 349
第181條 分離認定、認定期間、申報義務之程序規定 … 353
第182條 分別認定之效力 ………………………………… 356
第183條 統一確認之收受代理人 ………………………… 359
第二目 租稅計算標準額之核定 ………………………… 361
第184條 租稅計算標準額之核定 ………………………… 361
第三項 分割及配給 …………………………………………… 364
第185條 一般規定之效力 ………………………………… 364
第186條 當事人 …………………………………………… 364
第187條 卷宗之閱覽 ……………………………………… 365
第188條 分割裁決 ………………………………………… 365
第189條 分割之變更 ……………………………………… 366
第190條 配給程序 ………………………………………… 367
第四項 責任 ……………………………………………………… 368
第191條 責任裁決、容忍裁決 …………………………… 368
第192條 契約責任 ………………………………………… 373
第四節 實地調查 ………………………………………………… 374
第一項 通則 …………………………………………………… 374
第193條 實地調查之許可 ………………………………… 374
第194條 實地調查之事物範圍 …………………………… 377
第195條 管轄權 …………………………………………… 379
第196條 調查命令 ………………………………………… 380
第197條 調查命令之通知 ………………………………… 381
第198條 出示證件之義務、實地調查之開始 …………… 382
第199條 調查之原則 ……………………………………… 383
第200條 租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 ………………………… 383
第201條 終結討論 ………………………………………… 386
第202條 調查報告之內容及通知 ………………………… 387
第203條 略式之實地調查 ………………………………… 388
第二項 基於實地調查之有拘束力之承諾 ……………… 389
第204條 有拘束力承諾之要件 …………………………… 389
第205條 有拘束力承諾之形式 …………………………… 391
第206條 拘束力 …………………………………………… 391
第207條 有拘束力承諾之失效、廢棄及變更 …………… 393
第五節 租稅查緝(關稅查緝) ……………………………… 394
第208條 租稅查緝(關稅查緝) ………………………… 394
第六節 特別情形之租稅監督 ………………………………… 396
第209條 租稅監督之標的 ………………………………… 396
第210條 稽徵機關之權限 ………………………………… 398
第211條 當事人之義務 …………………………………… 400
第212條 實行規定 ………………………………………… 401
第213條 特別之監督措施 ………………………………… 403
第214條 受任人 …………………………………………… 403
第215條 監督方法之保全 ………………………………… 405
第216條 所有權移歸聯邦 ………………………………… 405
第217條 租稅助理人員 …………………………………… 407
第五章 徵收程序
第一節 租稅債務關係請求權之實現、清償期及消 ……… 408
第一項 租稅債務關係請求權之實現及清償期 ………… 408
第218條 租稅債務關係請求權之實現 …………………… 408
第219條 責任裁決之繳納催告 …………………………… 410
第220條 清償期之屆至 …………………………………… 411
第221條 特別之清償期規定 ……………………………… 412
第222條 清償期之展延 …………………………………… 413
第223條 延期繳納 ………………………………………… 416
第二項 清償、抵銷、免除 ………………………………… 416
第224條 給付地、清償日 ………………………………… 417
第224a 交付藝術品之代物清償 …………………………… 418
第225條 清償之順序 ……………………………………… 420
第226條 抵銷 ……………………………………………… 421
第227條 免除 ……………………………………………… 424
第三項 給付時效 ……………………………………………… 426
第228條 時效標的、時效期間 …………………………… 426
第229條 時效之開始 ……………………………………… 427
第230條 時效之不完成 …………………………………… 428
第231條 時效之中斷 ……………………………………… 429
第232條 時效之效力 ……………………………………… 432
第二節 加計利息、滯納金 …………………………………… 433
第一項 利息 …………………………………………………… 433
第233條 原則 ……………………………………………… 433
第233a條 補稅及租稅返還之加計利息 …………………… 434
第234條 展延清償期之利息 ……………………………… 439
第235條 逃漏租稅之加計利息 …………………………… 441
第236條 返還金額之訴訟利息 …………………………… 443
第237條 停止執行之利息 ………………………………… 446
第238條 利息之高度及計算 ……………………………… 448
第239條 利息之核定 ……………………………………… 449
第二項 滯納金 ………………………………………………… 450
第240條 滯納金 …………………………………………… 450
第三節 提供擔保 ………………………………………………… 453
第241條 提供擔保之種類 ………………………………… 453
第242條 提存支付方法之效力 …………………………… 456
第243條 有價證券之質權設定 …………………………… 457
第244條 適當之租稅保證人 ……………………………… 458
第245條 以其他價值提供擔保 …………………………… 267
第246條 接受價值 ………………………………………… 461
第247條 擔保之替換 ……………………………………… 462
第248條 補充義務 …………………………………………… 462
第六章 強制執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 464
第249條 強制執行機關 …………………………………… 464
第250條 強制執行之囑託 ………………………………… 466
第251條 可強制執行之行政處分 ………………………… 467
第252條 強制執行債權人 ………………………………… 469
第253條 強制執行債務人 ………………………………… 470
第254條 開始強制執行之要件 …………………………… 471
第255條 對公法人之強制執 ……………………………… 473
第256條 對強制執行之異議 ……………………………… 474
第257條 強制執行之停止及限制 ………………………… 476
第258條 強制執行之暫時停止或限制 …………………… 478
第二節 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 ………………………………… 479
第一項 通則 …………………………………………………… 479
第259條 催告 ……………………………………………… 479
第260條 債務原因之記載 ………………………………… 480
第261條 停止徵收 ………………………………………… 481
第262條 第三人之權利 …………………………………… 482
第263條 對配偶之強制執行 ……………………………… 484
第264條 對用益權人之強制執行 ………………………… 485
第265條 對繼承人之強制執行 …………………………… 485
第266條 其他限制責任之情形 …………………………… 487
第267條 對無權利能力之人合組織體之強制執行 ……… 488
第二項 連帶債務之分配 …………………………………… 489
第268條 原則 ……………………………………………… 489
第269條 申請 ……………………………………………… 490
第270條 一般之分割標準 ………………………………… 491
第271條 財產稅之分割標準 ……………………………… 492
第272條 預行繳納之分割標準 …………………………… 492
第273條 補徵租稅之分割標準 …………………………… 493
第274條 特別之分割標準 ………………………………… 494
第275條 尾數之調整 ……………………………………… 495
第276條 未清償之租稅、強制執行之開始 ……………… 495
第277條 強制執行 ………………………………………… 497
第278條 強制執行之限制 ………………………………… 497
第279條 分割裁決之方式及內容 ………………………… 498
第280條 分配裁決之變更 ………………………………… 499
第三項 對動產之強制執行 ………………………………… 500
第一目 通則 ………………………………………………… 500
第281條 扣押 ……………………………………………… 500
第282條 扣押之效力 ……………………………………… 501
第283條 瑕疵擔保請求權之排除 ………………………… 502
第284條 代替宣誓之保證 ………………………………… 503
第二目 物之強制執行 …………………………………… 509
第285條 執行公務員 ……………………………………… 510
第286條 物之強制執行 …………………………………… 510
第287條 執行公務員之權限………………………………… 512
第288條 證人之傳喚 ……………………………………… 514
第289條 強制執行之時間 ………………………………… 515
第290條 執行公務員之催促及通知 ……………………… 516
第291條 筆錄 ……………………………………………… 517
第292條 扣押之阻止 ……………………………………… 517
第293條 第三人之質權及優先權 ………………………… 519
第294條 未分離之孳息 …………………………………… 520
第295條 物之不可扣押性 ………………………………… 521
第296條 變價 ……………………………………………… 521
第297條 變價之停止 ……………………………………… 522
第298條 拍賣 ……………………………………………… 523
第299條 拍定 ……………………………………………… 524
第300條 底價 ……………………………………………… 525
第301條 拍賣之停止 ……………………………………… 526
第302條 有價證券 ………………………………………… 527
第303條 記名證券 ………………………………………… 528
第304條 未分離孳息之拍賣 ……………………………… 528
第305條 特別之變價 ……………………………………… 529
第306條 對航空器補充零件之強制執行 ………………… 529
第307條 接續之扣押 ……………………………………… 530
第308條 多重扣押之變價 ………………………………… 531
第三目 對債權及其他財產權之強制執行 ……………… 532
第309條 金錢債權之扣押 ………………………………… 532
第310條 抵押權擔保債權之扣押 ………………………… 533
第311條 以船舶抵押權或航空器登記質權擔保之債權之扣
押 ………………………………………………… 535
第312條 以背書轉讓之證券債權之扣押 ………………… 536
第313條 持續性收入之扣押 ……………………………… 536
第314條 收取處分 ………………………………………… 537
第315條 收取處分之效力 ………………………………… 538
第316條 第三債務人之說明義務 ………………………… 540
第317條 其他之變價方法 ………………………………… 541
第318條 物之返還或給付請求權 ………………………… 542
第319條 債權之不可扣押性 ……………………………… 544
第320條 債權之多重扣押 ………………………………… 545
第321條 其他財產之強制執行 …………………………… 546
第四項 不動產之強制執行 ………………………………… 548
第322條 程序 ……………………………………………… 548
第323條 對權利繼受人之強制執行 ……………………… 551
第五項 假扣押 ………………………………………………… 552
第324條 物之假扣押 ……………………………………… 552
第325條 物之假扣押之廢棄 ……………………………… 554
第326條 人之保全假扣押 ………………………………… 555
第六項 擔保之變價 …………………………………………… 556
第327條 擔保之變價 ……………………………………… 556
第三節 因金錢債權外其他給付之強制執行 ……………… 557
第一項 因行為、容忍或不行為之強制執行 …………… 558
第328條 強制方法 ………………………………………… 558
第329條 強制金 …………………………………………… 560
第330條 代履行 …………………………………………… 561
第331條 直接強制 ………………………………………… 561
第332條 強制方法之告戒 ………………………………… 562
第333條 強制方法之核定 ………………………………… 563
第334條 代替之強制管收 ………………………………… 564
第335條 強制程序之終了 ………………………………… 566
第二項 擔保之強制 ………………………………………… 566
第336條 擔保之強制 ……………………………………… 566
第四節 費用 ……………………………………………………… 567
第337條 強制執行費用 …………………………………… 567
第338條 規費之種類 ……………………………………… 568
第339條 扣押規費 ………………………………………… 569
第340條 扣取規費 ………………………………………… 571
第341條 變價規費 ………………………………………… 572
第342條 多數之債務 ……………………………………… 573
第343條 (刪除)
第344條 支出費用 ………………………………………… 573
第345條 差旅費及開支補償 ……………………………… 575
第346條 物之不正確處置、核定期間 …………………… 575
第七章 法院外法律救濟程序
第一節 許可性 ………………………………………………… 577
第347條 異議之許可 ……………………………………… 577
第348條 異議之排除 ……………………………………… 578
第349條 (刪除)
第350條 損害 ……………………………………………… 580
第351條 其他行政處分之拘束力 ………………………… 581
第352條 對統一認定之異議權 …………………………… 582
第353條 權利繼受人之異議權 …………………………… 587
第354條 異議之捨棄 ……………………………………… 587
第二節 程序規定 ………………………………………………… 589
第355條 異議期間 ………………………………………… 589
第356條 法律救濟之告知 ………………………………… 590
第357條 異議之提起 ……………………………………… 591
第358條 許可要件之審查 ………………………………… 593
第359條 當事人 …………………………………………… 594
第360條 程序之參加 ……………………………………… 595
第361條 執行之停止 ……………………………………… 598
第362條 異議之撤回 ……………………………………… 600
第363條 程序之停止及休止 ……………………………… 601
第364條 課稅根據之通知 ………………………………… 604
第364a條 事實及法律狀況之討論 ………………………… 604
第364b條 期間之設定 ……………………………………… 604
第365條 程序規定之適用 ………………………………… 607
第366 異議決定之方式、內容及通知 …………………… 607
第367條 異議之決定 ……………………………………… 609
第368條 (刪除)
第八章 刑罰規定及罰鍰規定;刑罰程序及罰鍰程序
第一節 刑罰規定 …………………………………………………… 613
第369條 租稅犯罪行為 …………………………………… 613
第370條 逃漏租稅罪 ……………………………………… 614
第370a條 (刪除)
第371條 逃漏租稅罪之自首 ……………………………… 622
第372條 違反禁制罪 ……………………………………… 624
第373條 職業性、暴力性及集團性之走私罪 …………… 625
第374條 租稅贓物罪 ……………………………………… 627
第375條 附帶效果 ………………………………………… 628
第376條 追訴時效 ………………………………………… 630
第二節 罰鍰規定 ………………………………………………… 631
第377條 租稅違反秩序行為 ……………………………… 631
第378條 重大過失之短漏租稅 …………………………… 633
第379條 危害租稅之行為 ………………………………… 634
第380條 危害扣繳稅之行為 ……………………………… 637
第381條 危害消費稅之行為 ……………………………… 638
第382條 危害進口稅及出口稅之行為 …………………… 638
第383條 不法取得租稅返還及退給請求權 ……………… 641
第383a條 違反目的使用第139a條之識別代號 ………… 642
第384條 追訴時效 ………………………………………… 642
第三節 刑罰程序 ………………………………………………… 644
第一項 通則 …………………………………………………… 644
第385條 程序規定之適用 ………………………………… 644
第386條 稽徵機關對租稅犯罪行為之管轄權 …………… 645
第387條 有事物管轄權之稽徵機關 ……………………… 648
第388條 有土地管轄權之稽徵機關 ……………………… 649
第389條 相牽連之刑事案件 ……………………………… 650
第390條 競合管轄 ………………………………………… 650
第391條 管轄法院 ………………………………………… 651
第392條 辯護 ……………………………………………… 652
第393條 刑罰程序與租稅課徵程序之關係 ……………… 654
第394條 所有權之移轉 …………………………………… 656
第395條 稽徵機關之閱覽卷宗 …………………………… 657
第396條 程序之停止 ……………………………………… 658
第二項 偵查程序 ……………………………………………… 659
第一目 通則 ………………………………………………… 659
第397 條 刑罰程序之開始 ………………………………… 659
第398條 因情節輕微之停止 ……………………………… 660
第二目 對於租稅犯罪行為之稽徵機關程序 ………… 661
第399條 稽徵機關之權利及義務 ………………………… 661
第400條 作成刑罰命令之聲請 …………………………… 662
第401條 在獨立程序中聲請附帶效果命令 ……………… 664
第三目 稽徵機關在檢察機關程序中之地位 ………… 665
第402條 稽徵機關之一般權利及義務 …………………… 665
第403條 稽徵機關之參加 ………………………………… 666
第四目 租稅查緝及關稅查緝 …………………………… 667
第404條 租稅查緝及關稅查緝 …………………………… 667
第五目 證人及鑑定人之補償 …………………………… 669
第405條 證人及鑑定人之補償 …………………………… 669
第三項 法院程序 ……………………………………………… 669
第406條 稽徵機關對刑罰命令程序及獨立程序之協力 … 669
第407條 稽徵機關在其他情形之參加 …………………… 670
第四項 程序之費用 …………………………………………… 671
第408條 程序之費用 ………………………………………… 671
第四節 罰鍰程序 ………………………………………………… 672
第409條 管轄行政機關 …………………………………… 672
第410條 罰鍰程序之補充規定 …………………………… 673
第411條 對律師、稅務顧問、稅務代理人、會計師或經宣
誓之帳務檢查人之罰鍰程序 …………………… 676
第412條 送達、強制執行、費用 ………………………… 676
第九章 終結規定
第413條 基本權利之限制 ………………………………… 679
第414條 (刪除)
第415條 (刪除)
第60條附件 ……………………………………………………… 680
德華用語對照表(索引) …………………………………………… 683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德國租稅通則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72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司法院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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