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1950年代所有政治案件的87%,幾乎每年都有百名以上的政治犯遭到處決,簡國賢、廖成福即是其中之一。簡國賢為了達成改造社會之理想,遂加入共產黨,從事各項抗爭行動,因而成為政府追緝、整肅的目標;情治機關則策反運用自首、自新分子作為線民,積極布置各項偵防事宜,最後於1953年12月先後緝獲簡國賢、廖成福、石聰金、莊金明、陳克誠、林炳煌等共黨殘餘分子,其中簡、廖2人各判處死刑,餘皆無罪或不交付軍法審判。簡案9人之中,竟有2人遭判死刑,比率之高,實令人咋舌。顯示在恐共、仇共的心理下,政府傾向以高壓手段對付異己,只要被列為判亂犯,且無利用價值者,下場類皆如此,幾乎少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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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政治迫害,歷史檔案 ,臺灣政治 ,臺灣光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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