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我國於民國96年由 總統簽署加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100年6月8日頒布CEDAW施行法,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據CEDAW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內容,檢討所主管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101年至103年各部會檢視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總計33,157件,送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認定及行政院CEDAW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審查討論,共確定不符合CEDAW計228件。本書係整理經法規檢視專案會議確認的228件違反CEDAW之法規或措施做為案例,涵蓋法規檢視過程、法規及措施本身條文、違反CEDAW之條文及理由等,期待公務人員透過本書瞭解CEDAW與我國法令之關連性,於未來研擬法規或行政措施更能融入CEDAW與性別平等之精神。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性別平等、法規檢視、CEDAW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6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姓名:沈姵君
電話:02-3356-7091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