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礎,司法又是法治建設的首要。法院的設立更是司法權的具體實現,其功能在於寓刑於教、定紛止爭、保障人民權益、安定社會秩序及維護國家安全。本院於日據時代創院迄今,屆滿120週年,歷史悠久,於本國司法史具有跨時代的特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