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國家重要濕地劃設之目的係作為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及民間團體等共同推動濕地環境保育、復育及教育等工作之依據,規範政府優先將資源投入重要性較高之濕地,並未實質限制相關權益及土地開發許可行為,故劃設範圍多以推薦範圍為劃設基礎,並依明顯地形邊界進行調整。
濕地保育法自104 年2 月2 日施行,依第40 條規定「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國際級與國家級重要濕地。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考量原國家重要濕地範圍涉及私有土地等,內政部已於104 年1 月28 日台內營字第104080078 號公告曾文溪口濕地等42 處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範圍,另41 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作業,目前已完成公告評定23 處地方級重要濕地,並持續辦理中。
為配合濕地保育法施行及目前地方級重要濕地評定成果,爰修訂原彙編為「2018 重要濕地彙編」,更彙整各重要濕地生態資源及特色,提供各界對我國重要濕地的瞭解。
目次
緣起
序
重要濕地
國際級
國家級
地方級
附錄
編/著/譯者簡介
江瑞祥(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副執行長)
方偉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教授)
王筱雯(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 教授兼國際長及防災中心主任)
林幸助(國立中興大學全球變遷生物學研究中心 主任)
序言/導讀
為強化我國政府對於濕地保育與生態功能的維護,內政部於民國96 年底首度劃設完成75 處「國家重要濕地」,並指定民國97 年為「臺灣濕地年」,揭開臺灣濕地保育與復育的新里程;嗣後,透過獎、補助以培育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在保護濕地上的量能;
自民國100 年起,更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教育部等單位合作共同推動濕地保育;續於民國102 年公布《濕地保育法》並研擬相關細則、實施辦法等,讓濕地保育業務的推展具有法源依據;104 年度法令實施後,持續公告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以加強實質地經營管理。
本彙編的修訂完成,是本部推動濕地保育重要成果的延續,讓濕地的價值廣為國人所知,在提供國人共享之餘,亦期待國人可以與濕地環境共存共榮,共同呵護這珍貴的自然資產。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英文題名:Taiwan's Wetlands of Importance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濕地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2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海岸復育課
姓名:沈怡君
電話:02-27721350分機327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