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導,彙整食品製造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至第13條應符合之相關法規規定。
目次
肉類加工業1
水產加工業2
蔬果加工業3
動植物油脂製造業5
乳品製造業6
磨粉製品製造業7
澱粉及其製品製造業8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10
麵條及粉條類食品製造業11
製糖業12
巧克力及糖果製造業13
製茶業14
調味品製造業15
膳食及菜餚製造業17
非酒精飲料製造業19
即食餐食21
蛋製品23
食用冰製品24
營養保健食品製造業25
農產加工食品27
食品添加物28
食品加工用氣體29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30
食品工廠法規、規範查詢工具介紹31
附件-相關規範及文件34
附件一: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34
附件二: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建立步驟與輪替檢驗八步驟50
附件三:食品製造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52
附件四: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內部稽核作業程序書(範例) 102
附件五: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原材料供應商管理作業程序書(範例) 110
附件六:應設置實驗室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118
附件七:食品業者設置實驗室之企業指引119
附件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128
附件九: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161
附件十: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業別163
附件十一:食品業者登錄辦法164
附件十二: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169
附件十三: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之食品業者171
附件十四: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來源文件之種類與期間172
附件十五: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173
附件十六: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177
附件十七: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工廠應單獨設立,不得於同一廠址及廠房同時從事非食品之製造、加工及調配180
附件十八: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181
附件十九: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及規模183
附件二十: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184
附件二十一: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186
附件二十二: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89
編/著/譯者簡介
總 編 輯:吳秀梅
審 核:蔡淑貞、鄭維智、蕭惠文
編 輯:廖慧琳、張芳瑜、張庭瑄、陳亦芸、潘姵妡、吳宜臻、翁慧婷、蔡依書、陳曉瑩、江芷涵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食品製造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管理規定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76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