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收錄國內憲法、社會法及行政法學者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三法相關規定之合憲性進行學理探討,並就108年公布之司法院釋字第781、782及783號有關年金改革之解釋進行評析。
目次
推薦序/薛富盛
推薦序/李建良
主編序/林昱梅
基礎理論篇
軍人篇
公務人員篇
教育人員篇_
編/著/譯者簡介
李玉君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曾任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理事長。專長為社會法、行政法、憲法。近年主要論著為〈傳達錯誤的勞保老年給付申請 ──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360、518、648號判決〉、〈年金改革的他者:論公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年金保障〉、〈全民健保法對經濟弱勢者醫療保障規定之評析〉、〈二代健保組織體制改革之評析〉及〈從老年經濟安全探討國民年金制度之基本問題〉。
孫迺翊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曾任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創會理事長。專長為憲法、行政法與社會法。近年重要論著包括〈社會給付之競合: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672號判決關於就業保險法與就業服務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競合為例〉、〈On the Road to Equal Enjoyment of Human Right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Laws in Taiwan and Their Dialogue with the CRPD〉、〈Menschen mit schweren Behinderungen als Richter/Staatsanwalt? Eine Umsetzungsprobe der UN-Behindertenrechts-konvention in Taiwan〉、〈無障礙/可及性、合理調整與平等不歧視原則: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檢視我國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平等原則內涵〉及〈社會給付權利之憲法保障與社會政策之形成空間: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年金財產權保障及最低生存權保障之判決為中心〉。
劉靜怡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科技部法律學門召集人。專長為資訊法與電信法、人權法制、法律經濟分析。近年研究領域為資訊法及法律經濟。主要論著為〈技術移轉與利益衝突之再思考──以美國法制下之生醫研究領域為核心〉、〈通訊監察與民主監督:歐美爭議發展趨勢之反思〉及〈網路中立性原則和言論自由:美國法制的發展〉。
張桐銳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理事長。專長為社會法、公務員法、憲法、行政法。近年研究領域集中於社會法及公務員法。主要論著為〈離職公務員之懲戒,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6輯〉、〈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之年金保險化──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之改革評析〉、〈社會保險法律關係核心問題之檢討──從體系性觀點之個案研究〉、〈社會補貼與就業服務──兼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年度簡字第5號判決〉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制度之檢討〉。
李惠宗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專長為憲法、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法學方法論。主要論著為《憲法要義》、《行政法要義》、《法學方法論》、《國家賠償法要義》、《教育行政法要義》。
林昱梅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曾任律師及借調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專長為行政法、食品安全法及智慧財產權法。近年研究領域為行政救濟法及食品安全法。主要論著為〈論溯及性法規之合法性問題──從土石採取法「環境維護費收費基準」之時間效力談起〉、〈保障事件之暫時性權利保護機制──以競爭型陞遷事件為例〉及〈論食品安全管理法制中之預防原則:以歐盟與臺灣為中心〉。
林炫秋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曾任臺灣勞動法學會理事、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理事及監事。專長為勞動法、社會法、民事法。近年研究領域為勞動法及社會法。主要論著為〈勞工保險因雇主違法解僱而退保後之效力──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66號判決〉、〈論受僱醫師納入適用勞基法──脫離囚徒困境改變遊戲規則〉、〈我國就業服務與就業促進法制的現況與檢討〉、〈瑞士部分工時勞動契約法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社會保險權利之憲法保障〉、〈荷蘭公共年金制度之簡介〉、〈荷蘭職業年金制度及其對臺灣的啟示〉。
柯格鐘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專長稅法,包括稅法總論、各論、稽徵程序與救濟程序。主要論著〈論比例原則在稅法規範違憲審查中的作用──以稅捐債務法規範為探討中心〉、〈稅捐稽徵協力義務、推計課稅與協力義務違反的制裁〉、〈論稅捐正義的追尋:從憲法平等原則到稅法量能課稅原則的路徑〉、〈論婚姻平權釋憲案之法理意義與對我國稅捐法制的影響:以德國法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有關判決作為比較〉。
陳信安
德國敏斯特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專長為憲法、行政法、能源法、歐盟法。近年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及能源法。主要論著為〈行政罰法利得剝奪及沒入規定與刑法沒收規定競合問題之研究〉、〈我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土地利用法制問題之研究──並以德國法制為借鏡〉、〈論我國新修電業法中電業管制機關之爭議問題〉、〈論行政機關對於嗣後違法行政處分之處置〉,以及〈論國家於電力供應之擔保責任〉。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公務人員,年金,文集"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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