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民法的成年監護制度有二種,第一種是「法定監護」,法定監護制度的啟動需要在成年人已經喪失意思能力後,由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但未必能符合當事人的意願。
另一種則是「意定監護」,意定監護是讓當事人A在意思能力健全時,先就透過書面契約的方式約定自己未來如果已經喪失意思能力時,由B來擔任監護人,所以未來A真的發生生活無法自理時,B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法院審查會以A的意思為準,直接選B為監護人,可減少審查時間,也較符合當事人的意願。
法定監護內容尚包含「監護制度」與「輔助制度」,二者日常的職務內容、同意權限具有相當差異,本手冊將針對法定監護、意定監護之監護人、輔助人之內容、聲請程序、相關作業流程進行說明。
目次
壹、認識監護/輔助制度---------2
貳、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3
參、什麼是意定監護---------13
肆、民法法定監護與意定監護的差異---------17
伍、常見Q&A---------18
陸、相關資源---------24
編/著/譯者簡介
劉佳盈, 廖燕秋
編者任職於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長期投入老人服務工作
序言/導讀
隨著醫療衛生改善及生活條件提升,我國於107年3月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最新人口推估報告,114年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這意味著未來每5個人中就有1位是老人。在老年人口中,失智症所占比率逐年增加,而失智症、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除了照護的問題外,也會隨著病程逐漸失去對金錢、財產以及基本生活行為的辨識與處理能力,有些人會不自覺的揮霍財物,有些人則容易成為不法份子的目標而被詐騙、侵佔或非法移轉財產衍生家庭或法律糾紛,因此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身心照護及財產管理將是社會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本學習手冊藉由圖文並茂的方式讓民眾了解監護制度、與常見實務議題,期使民眾可隨時參考此工具書快速查詢所需資訊、知道可運用的資源。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成年監護,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家庭支持組
姓名:陳昭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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