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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做稱職的監護/輔助人

學做稱職的監護/輔助人

書籍介紹

監護人要協助受監護人處理財產、照護安排、醫療、福利等跟生活有關的事務。例如:財產跟不動產的管理、安排適當的照顧或機構、社會福利申請、陪同就醫或當需要治療檢查時文件的協助、能夠確保他權益的各項生活事務處理。大到他的房產管理,小到稅金的繳納,都是監護人的職務。
輔助人的職務是確保「受輔助人」在重大法律行為上的交易安全,因此職務範圍要比監護人小很多,例如一個受輔助宣告的人,輔助人是無法在生活安排、健康、醫療照顧上,行使同意權,只能在財產管理上行使同意權。

目次

壹、前言-----------1
貳、認識成年監護/輔助制度-----------2
參、監護人/輔助人之職務-----------7
肆、相關資源介紹-----------15
伍、常見Q&A-----------18
附錄、信託介紹-----------23

編/著/譯者簡介

劉佳盈, 廖燕秋
編者任職於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長期投入老人服務工作

序言/導讀

隨著醫療衛生改善及生活條件提升,我國於107年3月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最新人口推估報告,114年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這意味著未來每5個人中就有1位是老人。在老年人口中,失智症所占比率逐年增加,而失智症、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除了照護的問題外,也會隨著病程逐漸失去對金錢、財產以及基本生活行為的辨識與處理能力,有些人會不自覺的揮霍財物,有些人則容易成為不法份子的目標而被詐騙、侵佔或非法移轉財產衍生家庭或法律糾紛,因此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身心照護及財產管理將是社會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我國民法自108年6月19日起新增「意定監護」制度,也就是在自己還沒喪失意思能力前,可以契約選定意定監護人,當未來喪失意思能力時,法院可以優先依照本人選定的監護人進行監護宣告。因此現在民眾除受法院選定擔任監護人外,尚有機會成為意定監護的受任人,如何強化擔任監護人的自然人瞭解監護人職責及權利義務,提升其監護知能,將日趨重要。「學做稱職的監護/輔助人」學習手冊,藉由圖文並茂的方式讓民眾了解監護制度、與常見實務議題,期使民眾可隨時參考此工具書快速查詢所需資訊、知道可運用的資源。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成年監護,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6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家庭支持組 姓名:陳昭帆 電話:04-22500811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