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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

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

  • 統一編號GPN:1011500057
  • 出版日期:2026/01
  • 作/編/譯者:最高檢察署
  • 語言:中文
  • 頁數:250
  • 裝訂:精裝
  • ISBN/ISSN:9786267220900
  • 出版單位:最高檢察署
  • 開數:16開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650
書籍介紹

《貪污治罪條例》以「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為立法目的。民國52年制定以來,歷經多次修正,其旨在回應社會對廉能政治的期望,內容涵蓋公務員收受賄賂、圖利、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產、濫權行使職務等多項行為,刑嚴懲重,適用範圍廣泛,動見觀瞻。然因囿於時代變遷與有限條文,本條例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上爭議頗多,不僅各審級見解分歧,上下審級時有來回而延宕不決,輿論復常有判決法重情輕之議,定罪率亦有待提升,致外界就貪瀆案件之偵辦輒有批評,咸認對於人權保障有所欠缺。
鑒於《貪污治罪條例》為我國懲治貪瀆犯罪最嚴厲之法律,對於政治清濁與吏治良寙具深遠影響,最高檢察署基於澄清吏治與保障人權,民國113年邀集各審級多位具辦案經驗及論證能力檢察官,深入研究評析,撰述成書,列為最高檢察署法學叢書之三,定名《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期能作為立法與實務參考,提升國家競爭力。

目次

例言i
總長序iv
前言 vi
一、§1 立法目的1
二、§2 規範對象4
身分公務員6
授權公務員10
受託公務員17
三、§3 共犯之適用25
四、§4 第一級貪污行為之處罰28
§4-1-1 竊取、侵占公用或公有財物罪30
§4-1-2 藉勢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罪34
§4-1-3 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40
§4-1-4 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50
§4-1-5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 益收賄罪53
五、§5 第二級貪污行為之處罰68
§5-1-1 圖利擅提或截留公款、違法收募稅捐公債罪70
§5-1-2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72
§5-1-3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83
六、§6 第三級貪污行為之處罰96
§6-1-1 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財物罪99
§6-1-2 募款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罪102
§6-1-3 竊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106
§6-1-4、§6-1-5 圖利罪通論及分論
圖利罪通論109
圖利罪分論116
§6-1-4 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116
§6-1-5 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131
七、§6之1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認定與罰則143
八、§7 調查追訴審判人員加重其刑155
九、§8 自首、自白減刑或免刑164
十、§9 犯罪自首之處理172
十一、§10 視為犯罪所得174
十二、§11 行賄之處罰183
十三、§12 情節輕微之減刑191
十四、§13 長官包庇或不予舉發罪199
十五、§14 相關人員不為舉發罪203
十六、§15 藏匿代管贓物罪206
十七、§16 誣告之處罰213
十八、§17 褫奪公權218
十九、§18 檢舉人之獎勵保護222
二十、§19 補充法230
二十一、§20 施行日231
二十二、辦理貪瀆案件統計數據周延性之評析233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社會人文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法務
  • 施政分類: 法務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貪污治罪條例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5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最高檢察署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資料科 姓名:柳瑞宗 電話:02-23167583-7583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