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隨著我國進入高齡社會,老人照顧、扶養制度與資源也受到關注。因應社會結構變遷,總統於109年5月27日修正公布《老人福利法第41條》,除將受安置之老人本人及其配偶納入老人保護安置費用追償對象,並增訂老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等返還義務人因生活陷於困境或特殊事由未能負擔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減輕或免除之例外條款,期在老人權益保障、家庭實際狀況及國家責任間取得適當平衡。
修正迄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雖已建立老人保護安置費用追償作業之行政審查機制,並累積豐富實務經驗,但在家庭處遇技巧、照顧責任協調、費用分擔及減免評估認定等面向,仍面臨許多挑戰。基此,本部編纂《老人保護安置費用追償案例彙編》,系統性彙整、分析各地方政府行政審查之實務經驗與案例,研議具體、可行之建議作法及應注意事項,提供實務工作者參考辦理,並透過案例分享,協助其善用家庭處遇技巧,促進家庭成員間的溝通與共識,並依老人家庭狀況、保護事件發生之可責性等因素,進行周全且客觀的評估,俾實踐兼顧公平正義與人性關懷的行政裁量。
目次
部長序3
第一章 緒論6
第一節 法規依據及行政審查機制之精神與目的7
第二節 追償作業原則與流程13
第三節 行政調查與行政程序24
第二章 老人保護社工專業評估與家庭處遇原則34
第一節評估與調查重點34
第二節 家庭關係修復與強化之處遇重點與技巧41
第三節 家屬費用與責任分擔之處遇重點與技巧54
第三章 行政審查各階段工作重點63
第一節 第一階段-社工員評估與調查63
第二節 第二階段-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協尋和工作72
第三節 第三階段—追償安置費用之行政處分80
第四節 第四階段—調查與初步審查評估96
第五節 第五階段-審查會議106
第六節 行政救濟及行政執行116
第四章 常見爭議與影響追償之因素127
第一節 福利、經濟弱勢款別127
第二節 家暴款別(目睹家暴、家內亂倫)130
第三節 未盡扶養義務款別132
第四節 涉及依據民法第1118條及第1118條之1取得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者141
第五節 多名返還義務人負擔同一保護安置費用的審查146
第六節 繼承及遺產處理153
第七節 行政程序的實務運作158
第五章 常見案例160
第一節 指標案例1-福利、經濟弱勢款別160
第二節 指標案例2-遭受家暴款別167
第三節 指標案例3-經濟困難及家內性猥褻173
第四節 指標案例4-未盡扶養義務款別179
第五節 指標案例5-法院裁定184
第六節 指標案例6-不減免(資力狀況分攤及繼承與遺產處理)191
附錄一 照顧聲明表 (建議版本)199
附錄二 家庭照顧歷程時間軸表(參考版本)200
編/著/譯者簡介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張淑卿秘書長、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士林靈糧堂社會福利協會李梅英副執行長、吳剛魁律師事務所吳剛魁律師、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陳正芬教授、沐光法律事務所楊淑妃律師、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楊雅茹專門委員、彰化縣政府潘彥辰社工督導、哲信律師事務所鄭智陽律師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老人保護,老人福利,安置費用追償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7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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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江杏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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