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武裝衝突暨軍事行動相關國際公約彙編」於106年12月出版,並於110年11月完成二版修訂,長期作為國軍教育訓練、法制研究及軍事行動法制的重要參考。近年國軍持續推動交戰規則及武裝衝突法,法律支援作戰需求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國際武裝衝突事件頻傳,中共亦以各種灰色地帶行動加大對我施壓強度,凸顯國際法對現代軍事行動的重要性。
因應前述國際情勢發展,為使全書內容更聚焦於軍事行動實務運用,經重新檢視收錄內容,刪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原文、前版第柒章、「飛彈技術管制協讓」及「武器貿易條約」等公約內容,並增列「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草案」及「適用於海上武裝衝突的國際法聖雷莫手冊」等重要國際法文件,俾提升完整性與參考價值。
目次
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貳、聯合國憲章暨相關決議
一、聯合國憲章
二、聯合國大會第3314(XXIX)號決議《侵略定義》
三、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68(2001)號決議《打擊恐怖主義》
四、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16(2008)號決議《打擊海盜》
參、戰爭犯罪規約
一、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二、紐倫堡原則
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伍、武裝衝突手段及方法之規範(海牙公約體系)
一、1868年《聖彼德堡宣言》
二、1907年《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暨其附件》(海牙第四公約)
三、1907年《中立國和人民在陸戰中的權利和義務公約》(海牙第五公約)
四、1907年《關於戰爭開始時敵國商船地位公約》(海牙第六公約)
五、1907年《關於商船改裝為軍艦公約》(海牙第七公約)
六、1907年《關於敷設自動觸發水雷公約》(海牙第八公約)
七、1907年《關於戰時海軍轟擊公約》(海牙第九公約)
八、1907年《關於1906年7月6日日內瓦公約原則適用於海戰之公約》(海牙第十公約)
九、1907年《關於海戰中限制行使捕獲權公約》(海牙第十一公約)
十、1907年《關於中立國在海戰中之權利和義務公約》(海牙第十三公約)
十一、1925年《禁止在戰爭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和細菌作戰方法的議定書》
十二、1954年《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
十三、1972年《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之發展、生產、儲存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生物武器公約)
十四、1976年《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禁止改變環境技術公約)
十五、1980年《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之常規武器的公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
(一)1980年《關於無法檢測之碎片的議定書》(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一議定書)
(二)1980年《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詭雷裝置和其他裝置的議定書》(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二議定書)
(三)1980年《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燒武器議定書》(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三議定書)
(四)1995年《致盲雷射武器議定書》(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四議定書)
(五)2003年《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五議定書)
十六、1993年《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化學武器公約》(化學武器公約)
十七、1997年《關於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及銷毀此種地雷的公約》(渥太華公約或地雷禁止條約)
十八、2008年《集束彈藥公約》
陸、人道保護公約(日內瓦公約體系)
一、1949年《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公約》(日內瓦第一公約)
二、1949年《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公約》(日內瓦第二公約)
三、1949年《關於戰俘待遇公約》(日內瓦第三公約)
四、1949年《關於戰時保護平民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
五、1977年《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之附加議定書》(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
六、1977年《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之附加議定書》(日內瓦公約第二附加議定書)
柒、其他
一、1947年《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芝加哥公約)
二、1967年《關於各國探測及使用外太空包括月球與其他天體之活動所應遵守原則之條約》(外太空條約)
三、1968年《核武禁擴條約》
四、2001年《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草案)
五、1994年〈適用於海上武裝衝突的國際法〉(聖雷莫海戰法手冊)》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武裝衝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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