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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



書籍介紹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於民國106年底公布施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107年5月掛牌成立,並依其法定職掌推動真相調查、政治檔案開放、處置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等各項任務,至111年5月依法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解散,為期4年的工作至此完成,後續將業務移交各部會辦理,並由行政院長召集「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加以統合協調,我國轉型正義工程邁入下一階段。
為完整呈現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4年間推動各項法定任務之歷程、成果與後續建議,並保存我國轉型正義政策發展之重要紀錄,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爰出版《任務總結報告》,期使相關機關及社會各界得以瞭解我國轉型正義工作的推動脈絡與階段性成果,並作為後續持續深化轉型正義工作之重要參考。

目次

編輯凡例
稱略簡表
緒論
第一部總論
第二部探求歷史真相與責任的開端:壓迫體制及其圖像
導論
第一章 政府執行不法行為的制度背景
第一節 威權統治者
第二節 軍事審判及其體制
第三節 政黨對於司法體系之滲透與干預
第四節 國家安全與情治系統
第二章 政府機關對於社會的不法行為
第一節 政治案件與相關討論
第二節 國安情治系統對社會之不法行為
第三章 黨國體制的運作與影響
第一節 政黨的社會控制機制
第二節 黨國主導的思想控制
第三節 不當黨產的形成及影響
第三部促轉會規劃之推動轉型正義方案
前言
第一章 政治檔案徵集與開放應用
第一節 機關政治檔案徵集與解密
第二節 政黨政治檔案審定與移歸
第三節 政治檔案應用與開放
第二章 威權象徵處置
第一節 威權象徵設置之歷史背景
第二節 威權象徵之清查及處置成果
第三節 威權象徵處置政策建議
第三章 中正紀念堂園區轉型
第一節 目標與意義
第二節 轉型建議方案研擬歷程
第三節 園區轉型原則與方案構想
第四節 轉型方案推動之政策建議
第四章 保存不義遺址
第一節 保存不義遺址的內涵
第二節 不義遺址保存政策研析
第三節 不義遺址保存相關工作成果
第四節 不義遺址法制建議
第五章 平復司法不法
第一節 執行第6條第3項第1款事項
第二節 執行第6條第3項第2款事項
第三節 辦理撤銷公告、前科紀錄塗銷作業並寄發撤銷
第六章 行政不法案件處置之研議
第一節 問題意議:法制闕漏
第二節 德國法制參照
第三節 本會研擬過程及法制建議
第七章 被害者權利回復與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處置
第一節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既有法制
第二節 規劃並提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
第三節 結論:建構更多元的被害者修復路徑
第八章 識別及追究加害者責任之研議
第一節 問題意識
第二節 外國立法例之比較研究
第三節 本會研擬過程及法制建議
第九章 不當黨產運用規劃
第一節 民主轉型後我國處理不當黨產歷程概要
第二節 國際經驗參照與國內專家諮詢
第三節 不當黨產運用規劃與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設置
第十章 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及照顧服務
第一節 政治暴力造成的傷害
第二節 政治受難家庭的需求
第三節 建置全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及照顧服務網絡
第十一章 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第一節 原住民族政治案件調查及成果
第二節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政策對原住民族部落之影響――以阿里山、蘭嶼為例
第三節 原住民族政治受難者的療癒需求
第四節 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推動建議
第十二章 推動轉型正義社會溝通
結語 轉型正義任務移交規劃及推動期程建議
第四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全文修正案
附錄Ⅰ
附錄1 政治案件當事人資料彙整清單
附錄2-1 軍事審判與政治案件偵辦之機關決策首長與官員名單
附錄2-2 政治案件審判決策者名單
附錄Ⅱ
附錄3 法務部調查局所藏政治檔案圖書清冊
附錄4 「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
附錄5 政治檔案審定作業大事紀
附錄6 中央機關與地方政府轄管威權象徵現存數量統計表
附錄7 全國威權統治者相關街路暨行政單位名稱數量統計表
附錄8 法定文化資產中威權統治者象徵與紀念空間
附錄9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
附錄10 全國潛在不義遺址清單
附錄11 促轉會審定不義遺址個案資料表
附錄12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附錄13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附錄14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
附錄15 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家庭密集照顧補(捐)助試辦作業要點
附錄16 政治暴力創傷助人工作者培訓課程綱要
附錄17 中正紀念堂轉型設計概念提案
附錄Ⅲ
附錄18 一九七○至一九八○年代軍法官之意見陳述
附錄19 中國國民黨工作會政治檔案徵集與調查
附錄20 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政治檔案研析報告

編/著/譯者簡介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任務型機關,依據促轉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促轉會應於二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其於二年內未能完成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之;每次以一年為限。」至111年5月依法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解散。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轉型正義,轉型正義法規,政治檔案開放應⽤,平復國家不法,權利回復,處置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照顧療癒政治暴⼒創傷,轉型正義教育,不當黨產,促進轉型正義基⾦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306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行政院(組改新機關)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姓名:張瑀婕 電話:(02)3396-7797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