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以下稱本館)為鼓勵陶瓷藝術、並具實用價值與造形美學之器皿創作,特辦理「2021國際咖啡杯大賽」。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三、 作品規範:
1. 材料應以陶瓷為主要媒材,並佔整體構成之60%以上。
2. 作品之坯體與釉藥應燒製完成,不接受未燒成之作品報名參賽。
3. 一組作品件數應在4件以內,每人至多投1組件。
四、 參賽資格:單位、團體或個人名義皆可參賽(不限年齡與國籍)
五、 獎項:
1. 首獎1名:獎狀1張及獎金新臺幣50,000元整。
2. 金獎1名:獎狀1張及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
3. 銀獎1名:獎狀1張及獎金新臺幣20,000元整。
4. 銅獎3名:獎狀1張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
5. 入選若干名:獎狀1張。
6. 企業贊助特別獎:由陶作坊(勤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贊助1名,得獎者將獲獎狀1張及獎金新臺幣50,000元整,並同意授權開發(權利金另議)。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視作品狀況開發成博物館文創品牌商品。
※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六、 評審程序:
1. 採「初審」與「複審」二階段評選方式。
2. 初審方式:以「報名資料」辦理評選,選出第二階段「複審」入選者。
3. 初審結果:2021年7月30日(五)前,擇期在本館網站公佈第二階段「複審」入選名單。
4. 複審方式:以「實體作品」辦理評選,並從中選出「首獎」、「金獎」和「銀獎」各1名,「銅獎」3名,以及企業贊助特別獎1名。
5. 複審結果:於2021年10月1日(五)以前,擇期在本館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七、 評審標準:造形美學30%、實用價值40%、設計理念30%
八、 初審報名:
1. 報名日期與方式:於2021年5月1日(一)至6月30日(三)24:00(臺灣時間)間至陶博館官網「陶瓷學院」—「競賽報名」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2. 線上登錄資料:
(1) 個人/工作室資料:證件中英文姓名/工作室登記證明、聯絡方式、簡歷。
(2) 創作理念:100-150字。
(3) 作品資料:中英文名稱、尺寸、創作年代、技法、影像檔案至少3張。影像解析度為180-300dpi之間,以背景簡單作品形象清楚為原則,大小不得超過2MB。
九、 複審送件:
1. 通過「初審」之入選者,應將實體作品送達本館參與「複審」。
2. 送件作品應與報名表所列資料相符,若有不符者將取消入選資格。
3. 送件時間:於初審結果公告後另行通知。
4. 送件方式:
(1) 親送本館或以郵件方式寄達本館。
(2) 請於送件期間內寄達本館,若未於時間內抵達館內將失去複審資格,作品寄送費用及過程中衍生之相關費用請自理。
十、 作品運輸:
1. 參賽者須承擔作品抵達本館(或本館指定地點)之前任何可能的損壞或遺失風險,參賽者同時須承擔展覽結束後之作品運返期間任何可能的損壞或遺失風險,必要時請自行投保保險。為了確保運輸上的安全,請謹慎包裝。
2. 作品抵達本館後,開箱檢視發現作品有損壞情形時,將主動告知參賽者。作品經本館檢視確認無損傷後,本館將做好預防措施以保護作品安全,但不負責任何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之損害。
十一、 作品保險:
1. 展品送退件運送期間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無論參賽者保險與否,運送期間之毀損或意外,本館概不負責。
2. 作品自抵達本館(或本館指定地點)起,經開箱點交確認無破損後,於評審期間、準備期、展覽、退件出館前或退件截止期限前,保險由本館辦理。
3. 負擔每件作品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保險價值之保險費用。
十二、 退件方式:
1. 自取時間將另行通知。
2. 若無法自取之參賽者,本館將於卸展後協助包裝作品,將作品寄還予參賽者。
3. 郵寄費用由參賽者承擔,作品運送過程可能產生之遺失、損壞等風險需自行承擔,本館恕不負賠償與修復責任。
十三、 參賽須知:
1. 作品若有參加其他任何比賽獲入選以上,不得參加本次競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2. 本館對參賽作品保有研究、攝影、製作出版品、開發紀念品、宣傳、教育推廣及本競賽相關使用之權利。
3. 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4.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疑慮者,將先行下架作品,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違規情形,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本活動參加者應聲明及保證其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該參加者自行負擔,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得獎作品原始資料應與初賽登錄作品為同一作品,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6. 企業贊助特別獎由入選複審作品中選出1名,評選標準以符合優良咖啡杯創作為主,讓參賽者有機會透過優質作品的商品化,與贊助者達到雙贏目的,贊助者將擁有產品量產之授權(權利金另議)。參賽者可於報名時選擇是否參加贊助者特別獎之評選,選擇參加則視為同意本獎項之相關規定。若參賽者皆未達贊助者預期之獎勵基準時,本獎項得從缺。
7.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次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辦法中各項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競賽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須知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及本辦法之一切及最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相關內容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十四、 展覽及活動訊息(暫定):
1. 展覽日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24日。
2. 展覽地點: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B1陶藝長廊。
3.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圖文轉載自「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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