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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人物

統計、法律、公報──政府資訊核心 & 應用【專訪臺大圖資系林奇秀教授02】

 上稿時間:2022/07/01   
統計、法律、公報──政府資訊核心 & 應用【專訪臺大圖資系林奇秀教授02】

上一期焦點人物,我們專訪了臺大圖資系的林奇秀教授,了解了關於政府出版品的由來與精神,本期則帶領讀者認識政府核心資訊──統計、法律、公報──以及政府資訊公開後,這些資訊如何被運用在生活之中。

統計、法律、公報──政府資訊的核心

政府出版品不限於「圖書」,它包含了各式來自於政府內部的資訊,有些是規章,有些是專業知識,透過出版、政府資訊公開,讓這些資訊得以傳布到需要的人手中。人民也受到法律保障,理應享有這些資訊、享有「知」的權力: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政府資訊公開法》)

儘管政府出版品種類多元,也朝親民、生活化的方向來製作,但是仍有三類資訊是只有政府才能全盤掌握、制定或更新的,即:統計、法律、公報──對大多數民眾而言是「無聊」、「只有需要的時候才會去找」的資訊,絕對不在愉悅閱讀的選項中,卻是只有政府才有辦法掌握、更新的內容,因此被視為是政府核心資訊,民眾因為工作上的專業需求,時不時會使用到。

*統計:

統計資訊分為兩種,一種是定期、長期的調查,例如:人口、性別、物價等。而當政府想要了解民眾對某項社會趨勢的看法,就會進行「專題統計」。全國統計資料的中央主理機構為行政院主計處(另開新視窗),並設有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另開新視窗)。地方政府也都有各自的主計單位和網站,但是不見得全都彙整到中央。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此時可搭配國家圖書館政府統計資訊網(另開新視窗)作為輔助,主計處、國家圖書館的統計網站,絕大多數資訊是重疊的,但有時候因為時間差、數據勘誤或其他因素,也可能導致兩個網站的數據差異。若能利用兩個統計網站的資訊相互檢核,可確認統計資料的正確性。
 國家圖書館政府統計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國圖統計網另收錄「歷史性統計」,儘管主計單位釋出的資訊,會包含這個政體大多數的資料,可是有些比較早期的歷史性統計或是專題統計,在主計處就不見得找得到。舉例來說,臺灣近二十年逐漸重視體育,運動中心、健身房的需求變高,行政院可能曾經在某個時間點,做過臺灣健身設備或健身事業的調查,因為是非例行性調查,所以未必會收錄在主計處網站,也可能是書籍形式的統計報告,不見得是數位資訊。因此除了主計處之外,也可查找國圖館藏目錄、統計網,就有機會能找到這筆資料。

*法律:

 行政院法務部(另開新視窗)

法律跟統計很像,都是非常有系統的資源。法律資料的中央主理機構為行政院法務部(另開新視窗),網頁上公告全國法規最新消息,並提供法律諮詢等各項便民服務。地方政府的組織職掌中,也都會有各自的法制部門,可以依照所要查找的內容,到中央或是地方政府的網站查詢。

例如: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另開新視窗)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另開新視窗)台南市政府法制處(另開新視窗)等網站,除了政令宣導、統計資料、常見QA之外,也提供常用法令彙編、租賃契約範本供民眾使用。但是並不是每一個縣市政府在組織職掌上,都有專門的法制單位,可能會併到行政處室的業務職掌中。

*公報:

 政府公報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即所有部會釋出的最新文告資訊,也會公告繳交罰款名單等。公報過去是各自發行,從總統府到行政院底下各部會都有自己的公報,資訊相當發散。1984年國家圖書館首先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公報中之法令、公告,製作資料庫提供民眾線上查閱。後政府公報資訊網(另開新視窗)」又納入清末光緒、宣統年間以至民國初年的政府公報,並於2005年彙整行政院各部會的18種公報為行政院公報(另開新視窗)」,凡行政院下屬的所有機關,每天下班前將要發布的文告彙稿到行政院公報網,隔天就會公告出來,類似於日報的形式,也使公報成為在核心資訊中是較容易掌握的資訊。

林奇秀表示:只要掌握統計、法律、公報這三項核心資訊,
身為公民,在做任何公共運作、需要查檢公共資訊時,就擁有足夠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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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版品VS.檔案
政府出版品是資訊功能導向,帶有書寫意圖,出版的目的是給他人閱讀。檔案」則是原始憑證,做為查考、行政究責的依據,檔案中有大量機關機關、政府人民之間的公共相關紀錄,但是政府會依據文件與資訊類型、重要性、機敏性、以及媒材等因素,制訂保存年限與調閱辦法,不是所有類型的紀錄都會永久保存。可以說檔案本身也承載了許多各式各樣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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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DATA與政府資訊公開

2022年林務局「假面之森」桌曆 iPhone 13 Pro 假面之森-花非花廣告大師 防摔背蓋手機殼iPhone 13 Pro 假面之森-鞘翅時裝秀 防摔背蓋手機殼 2023年海洋保育 月曆_ 海洋,您好

政府資訊除了整理為政府出版品之外,部分機關也積極推動文創商品,為政府資訊創造出新的價值,例如:林務局「假面之森」桌曆、手機殼系列商品,海洋保育署月曆等,有別於前面談到的、以公民意識作為訴求的政府資訊,林奇秀認為,它們更多是作為藝術、文化方面的創造。

1990年代以來數位典藏盛行,前期主要關注技術層面,後期則朝向建立同一的內容授權機制,讓數位典藏的圖像、標本等內容,除了提供研究使用之外,也期望能有更活潑、文化性的使用,創作者只要向政府或典藏機構支付合理的使用費/授權費,就可以將其作為素材進行創作,並享受後續的商業利潤。

千禧年後進入Opendata的世界,在電子環境中,政府可以即時、持續地分享它日常運作所產生的資訊(data cell),建構一個Opendata平台,讓民間能夠利用這些資訊提供更好的服務或是創意,讓公開資料發揮經濟價值潛力。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另開新視窗)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中,有著各式各樣的資料集(data cell),應用到各式不同的app,像是平常外出非常實用的「等公車」,提供公車動態、轉乘資訊,以及查找附近免費WiFi、手機充電站、垃圾桶、廁所等急需場所。疫情期間也不乏查詢口罩販售、快篩試劑庫存的app。此外還能即時知曉臺灣各山區天氣預報以評估是否登山,或是整合查詢全球博物館典藏作品……其實都是政府資訊Opendata的應用。

「我最想要知道的就是,大概再幾分鐘,我就該出門去等公車了?要不要帶傘?」林奇秀笑稱,「就不用在大雨或很冷的時候多等十多分鐘。」如果可以做到這麼精準的預測,這個app就會有商機,也為政府資訊創造了新的附加價值。

核心出版品的商業加值

由此可知,核心資訊看似無趣,實則有著相當寬廣的應用空間,在核心出版方面,也有機會與專業工作者合作:美國早期就有研究型出版商,願意重新整理美國國會公報、文件系統、命令等文獻,並進行知識加值,讓這些資料能更好地檢索。美國出版商能夠順利建置這些資料庫,最主要原因就是這些資訊都屬於公眾財,無須取得授權或支付需要金錢來取得資料庫的素材。

在臺灣,法學領域有兩個常用的整合型資料庫:月旦資料庫、法源法律網,透過整合法律條文、重要判例、論文,讓三者之間彼此產生連結,使用者便於查檢,這就是一種商業加值的作法。但是臺灣另外兩項核心資訊──統計、公報的查檢系統就沒有類似的資源,這是十分可惜的部分。

目前臺灣核心資訊的查檢系統都是官方自營,在使用上還算便捷、清楚,但也僅是如此。因為外部廠商投注資源重新建置更多功能、更使用者導向的資料庫,其先決條件在於取得授權,否則即便資料庫建置完成也無法提供全文,林奇秀坦言:這樣的機制大幅弱化了核心資訊運用的便利性。

政府資訊──從出版品到Opendata或許大多數內容對一般大眾是枯燥無趣的,但各種政府層級所蒐集到的原始資訊,卻也可能是挑戰創意的最佳素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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